本报讯(记者 曾昌文)房产销售代理公司帮开发商销售房屋,开发商却一直找各种原因拖欠服务费。法院判决开发商应当支付代理公司1712万余元,开发商仍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近日,成都市新津区法院执行局冻结了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存款1712万余元,并第一时间进行扣划、支款。
2020年1月6日,某房产销售代理公司与某知名开发商签订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合同约定:代理公司对开发商自身销售平台所有上线项目进行兼职销售人员的招募、培训及管理,做到精准拓客,强力导客,开发商按照相应的成交金额及比例给予佣金。合同约定的合作期限为2020年1月2日至2020年2月29日。此后,双方多次签订补充协议,最终将双方的合作期限延长至2020年11月30日,同时对各补充协议期内的佣金结算条款及其他事项进行了变更。截至2020年11月30日双方合作结束时,双方通过17份楼盘项目对账结算明细表予以确认,开发商就该项目与代理公司共产生结算金额2629万余元。随后,开发商向代理公司支付了服务费917万余元,尚有1712万余元未支付。今年1月7日,代理公司将开发商起诉至新津区法院。经审理,新津区法院最终判决开发商支付代理公司佣金1712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开发商仍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执行义务,代理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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