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武侯区获悉,近日,民政部网站发布《民政部关于同意将河北省河间市等单位确认为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的批复》,经地方申报、实地调研、综合评估等工作环节,同意成都市武侯区等单位确认为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实验时间为期三年。(本报今日09版)
提到婚俗不正之风,人们首先想到的肯定是“天价彩礼”。近年来,在一些地方的农村,彩礼按女孩学历和地域要价,中专10万、大专12万、本科15万,一路飙升的巨额彩礼,如同一道无情的屏障,让个别地区步入婚恋年龄的农村小伙望婚兴叹;在“天价彩礼”的困扰下,有情人成不了眷属,无情人却被阴差阳错地“绑”在了一起。据媒体报道,去年4月,江西鹰潭一名小伙,因花费40多万元却无法结婚,举刀砍死未婚妻。记者走访当地多个农村区域发现,高昂的婚嫁成本引发的纠纷仍在持续,多数有适婚子女的家庭仍受困于“天价彩礼”。可见,推进全国婚俗改革试点,应首先拿“天价彩礼”试刀。
众所周知,买卖婚姻是指父母违反婚姻自主原则,以索取财物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造成的婚姻。买卖婚姻是数千年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毒瘤。为了彻底割除这种毒瘤,我国新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这就从立法上宣判了买卖婚姻的“死刑”。然而,随着商品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人的观念也发生了质的变化,拜金主义开始左右人们对婚姻的选择。
据调查,在不少农村地区,不仅“看女议价”流行,嫁一个女儿,则要收彩礼数万元甚至数十万元,而且还要附加什么车子、房子等“硬条件”。还有的地方,不少人利用封建习俗巧立名目,除借婚姻索取财物之外,更有什么见面钱、离婚钱、压车钱等。
可见,治理“天价彩礼”,是推进全国婚俗改革的“重头戏”,必须啃下这块“硬骨头”。首先,为人父母者应严格按照婚姻法的要求,多尊重子女的婚恋自由,从旁引导,不要因为过度参与而越俎代庖,更不能采取漫天要价的拜金手段,去干涉子女的正确选择。切莫因过于重“物质”和“包办”,而破坏了子女婚姻的可持续性和幸福感。特别是,妇联组织和司法机关,对于“天价彩礼”这种干涉子女婚姻自由的行为,应当进行必要的干预和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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