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朱佳琦)近日,成都市武侯区法院召开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暨约定送达地址座谈会,倡议各行业充分借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总趋势,将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及约定送达地址(含电子送达地址)合同的内容加入合同,对于标的额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并明确约定同意法院根据合同中的地址电子送达裁判书、裁定书、调解书等裁判文书,有效应对实践中小额案件合意适用率低、送达周期长、成功率低等问题,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快速解决纠纷。
座谈中,武侯区法院分别介绍了约定送达地址、小额诉讼程序的规定及优势所在,并对合同条款中约定送达地址(含电子送达地址)条款及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条款的注意事项进行了充分提示。会后,该院还向参会人员提供了《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及约定送达地址条款建议文本》,倡议各行业广泛采用。
参加座谈的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等十余家银行、保险、物业公司代表踊跃发言,就约定小额诉讼程序及约定送达地址的有效性、在实践方面将遇到的困难进行交流。“这项举措非常好,对于银行处理小金额的借款纠纷非常有利,可以节约时间,大幅降低诉讼成本。”成都农商行相关负责人表示。
“针对标的额在5万元至10万元的案件,引导当事人适用小额诉讼解决纠纷,能缩短案件审理周期,省时省力。下一步,我们还将利用好小额诉讼绿色通道,从立案、审理、执行等各个环节,优先审理小额诉讼案件,打造武侯特色的小额诉讼程序样本,立足审判,为企业真正解决纠纷,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武侯区法院副院长唐浩凌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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