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缪梦羽) 记者昨日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成都市决定于2021年1月11日零时启动今年首个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昨日,四川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的函》,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扩散条件转差,1月12日至16日将出现一次区域性污染过程,成都平原、川南及川东北部分城市有轻度至中度污染风险,局部城市有短时重度污染风险,按照《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要求,相关城市将于1月11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采取有力措施,减少污染排放,减缓重污染天气影响。按照省上的统一安排部署,根据《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相关规定,成都市决定于2021年1月11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期间,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公路,不含)环线内区域,工作日的6∶00至 22∶00时段: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禁止通行(特殊车辆除外),其他车辆(含临时号牌车辆)按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汽车尾号限行。中心城区、郊区新城建成区: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运输车辆(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含绿色标杆工地]及应急抢险工程施工配套车辆除外)以及运输煤炭、沙石、袋装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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