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林绮晗 记者 赵荣昌)5日,记者从市政府网站获悉,《成都市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领域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日前正式印发。根据《方案》,到2021年3月底前,全市实施“交房即交证”项目达到20个以上。
根据《方案》,成都将试行不动产登记“交房即交证”,即在符合条件的新建商品房项目中试点开展“交房即交证”服务。对于申请“交房即交证”服务的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预售时,与购房业主签订“交房即交证”相关协议,并约定“交房即交证”有关义务和责任,申请预告登记时一并提交办理转移登记材料;税务部门提供网上核税缴税功能,在登记前出具完税凭证;房屋测绘审核部门及时完成测绘成果审核及入库;不动产登记机构及时完成首次登记,交房时完成分户转移登记,实现“交房即交证”。
除此之外,成都还将在今年3月底前全面实施预告登记,简化办理流程。届时,成都将全面开展预售商品房预告登记,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的同时可同步申请办理预告登记;推进存量房买卖、抵押预告登记;办理预告登记的在办理转移、抵押登记时,不再重复收取材料;推行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与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存量房转移预告登记与抵押预告登记、预告登记转本登记合并办理。不动产登记机构将预告登记结果推送至银行业金融机构和税务部门,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据预告登记结果审批贷款,税务部门运用预告登记结果开展税款征收相关工作。申请人可异地网上申请商品房预售、抵押涉及的不动产预告登记,不受商品房所在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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