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站姐盗用航空里程积分”的话题登上微博热搜榜,多名明星表示,自己的航空里程被不认识的人盗用。知情人士表示,里程盗刷已成产业链。律师称,航空里程积分属于网络虚拟财产,应受法律保护。同时,航空公司的责任不可回避,如果没有尽到必要的安全保障义务,则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目前,相关航空公司表示已经关注到里程被盗事情,具体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还在调查中。
一周内航空里程积分被盗频引关注
航空公司对于飞行次数多或者行程长的会员,会有里程记录,用这些里程可以兑换一些礼品,最受欢迎的就是里程兑换机票。
9月6日,演员吴磊的一名粉丝曝光了一段与航空公司客服人员的聊天对话视频,视频中该粉丝曝光吴磊粉丝站的一名“站姐”盗用了吴磊的航空里程积分。经这名粉丝核查,该“站姐”从2017年起便开始盗用吴磊的里程数,为自己和朋友兑换机票,本月初还曾在吴磊会员卡下添加新的受让人,目前共用掉23万飞行里程。
随后,多名演艺界人士表示自己的航空里程被盗用。9月8日,歌手江映蓉在自己的微博上“晒”出了两名陌生受让人的截图,表示自己的里程被盗用。江映蓉工作室表示,当工作室拨打航空公司客服电话维权时,对方提出的解决办法一是修改密码,二是报警。而对于在江映蓉没有收到任何的短信验证码提示也不可能亲自添加的情况下,其隐私信息是如何被泄露的,航空公司并未给出合理解释。
对于“站姐”盗刷航空里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表示,航空里程积分属于网络虚拟财产,应当受到法律保护。按照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未经他人允许,损害他人的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民事责任,须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甚至还要返还财产、恢复原状。
有“黄牛”每万里程出价500元
记者采访了解到,航空里程积分除了可以兑换机票,还可用于兑换机场增值服务、兑换商场货品、展开线下消费等,因此,基于航空里程,也产生了里程交易链条。
记者在一个交易航空里程的QQ群里看到,有些人长期收购各家航空公司的里程,并出售航空里程票。在此QQ群里,当记者表示自己有里程要售卖时,很快就有好几个“黄牛”前来打听购买,有人每万里程出价500元。
一名“黄牛”告诉记者,更受欢迎的是一些从未添加受让人的“处卡”。因为一些航空公司规定,首位受让人可立即生效,而后再添加的受让人则需等待半个月至一个月的时间才能生效。不同公司对受让人的人数有不同规定,但都可自行删减。
事实上,已有人因盗刷航空里程被判刑。2011年6月,四川成都武侯区人民法院曾审理过一起盗窃他人航空飞行里程积分出售获利的案件。
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刑庭法官助理张林勇在谈到航空里程积分盗窃事件时指出,成功获取明星的个人信息是盗取航空里程积分的第一步,所以除了盗窃罪,盗用者很有可能涉及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航空公司的责任不可回避
对于盗刷者而言,获取乘客里程的方式如同盗取QQ号一般,拿到了乘客的个人身份信息便可破解密码,再通过更换手机号等操作,最终窃取里程积分。对于明星而言,网络上一直有非法倒卖明星身份信息的“生意”,几元钱便可获取他们的身份证号、护照号。加之明星大多是“空中飞人”,积攒了大量里程,导致明星成为里程被盗的重灾区。
记者发现,目前已有部分航空公司启用人脸识别验证会员身份,而仍有部分航空公司仅凭身份证信息即可完成会员卡注册等一系列操作。
业内人士分析,一张机票,从订票到保险,保险公司、航空公司、票务代理公司等都有可能成为信息泄露的源头。此外,不排除有不法分子利用网络技术入侵系统获取旅客信息。
“消费者发现航空里程积分被盗用后要及时更改密码,报警维权。”刘俊海指出,他也提醒航空公司,作为平台方,其责任不可回避,可能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在核对明星的身份或者登录的用户名和密码时,没有尽到必要的安全保障义务,航空公司则在主观上产生过错。”
“航空公司要为消费者站好岗,保护好乘客信息,为乘客提供安全稳定的消费环境。”刘俊海说。
张林勇指出,目前,我国还未正式出台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想要铲除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乱象,不仅需要用立法来约束个人行为,更需要增强公民自身保护的意识,筑起个人信息保护的“防护墙”。据《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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