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成都 今日新都 今日温江 今日双流 今日郫都 今日简阳 今日彭州 今日邛崃 今日崇州 今日金堂 今日大邑 今日蒲江 今日新津 今日都江堰
地方网 > 四川 > 成都市 > 今日成都 > 正文

被检举后辞职 他要求赔偿 41 万解约金成都中院二审审结这起劳动争议纠纷案,未予支持

来源:四川法制报 2020-09-17 00:59   https://www.yybnet.net/

本报讯(记者 刘冰玉)王某被同事检举违法行为后离职,随后,他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41.2万元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近日,成都中院二审审结了这样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判决王某所在公司支付王某3天工资2782元。

仲裁:公司应付41万赔偿金

王某系某甲公司负责销售工作的一名员工,2017年6月7日,该公司收到一封其他销售人员提交的检举信,反映王某的违纪违法行为。同月12日,某甲公司对王某作出停职处理的决定。王某于6月下旬向某甲公司提交辞职报告,申请辞职。7月期间,王某先后多次到公司,要求给出停职调查的调查结果,并询问公司对其提出辞职的处理意见等。

8月上旬,某甲公司通过内部审批系统办理了王某的离职手续,并在当月15日,以短信形式通知王某离职手续已审批办理完毕。“离职风波”并未就此结束。8月14日,王某向成都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某甲公司向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41.2万元等。

在仲裁程序中,王某否认向公司提交了辞职报告,并称报告上的签名并非其本人字迹。后经相关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报告上的签名与送检样本上王某的签名的确不是同一人所写,鉴定费2200元由王某垫付。2018年4月初,仲裁机构裁决某甲公司一次性支付王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36.3万元、未休年休假工资2782元及其垫付的鉴定费2200元等。

法院:用人单位不构成违法

某甲公司不服仲裁裁决,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其不需向王某支付任何费用,并在当年10月就王某收受经销商钱款、索取商业贿赂等行为向公安机关报案,后王某因涉嫌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贿罪被逮捕。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被某甲公司停职调查后,其向公司提交了辞职报告,虽后经鉴定该报告的签名并非其本人笔迹,但相关的证人证言以及公安机关提供的询问笔录等,均证明了王某到公司提交报告要求离职的事实。

该案中,报告上签名虽不是王某笔迹,但并不影响其提交离职申请的行为和申请离职的真实意思表示。因此,王某离职并非其所在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是其先提出申请,公司批准,双方协商解除,并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也不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其所在公司依法不应向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上述字迹鉴定意见未被法院采纳,依法应由王某承担不利后果,该费用由其自行承担。王某在2017年度有3天未休年休假,其所在公司应支付该3天的工资2782元。

宣判后,王某不服,提出上诉。成都中院二审依法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新闻推荐

“我是一名党员,不是一个网红”

(上接第二版)“回来后,我也在总结如何科学地去做志愿服务工作。”刘仙说,最重要的无外乎两点:一套完整的计划和安排,帮忙绝不添...

成都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成都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评论:(被检举后辞职 他要求赔偿 41 万解约金成都中院二审审结这起劳动争议纠纷案,未予支持)
频道推荐
  • 渠县作家李明春作品《川乡传》 外文版权输出7国
  • 九思:五十岁出道的诗人
  • 达州银行南充支行被评为 南充市“2021年度普惠金融工作先进单位”
  • 集优势,补短板,提升全程机械化率 大竹:向国家级种业大县迈进
  • 达州:优化营商“软环境” 铸造发展“硬实力”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