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2.1本项目实施地点:成都市
2.2谈判范围:成都轨道交通9号线一期工程公安派出所及警务室办公家具采购及相关服务。
2.3项目期限:项目期限共计4个月,暂定起始时间为2020年8月1日,结束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具体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采购人有权调整6个月)。
2.4包件划分包件划分:本项目1个包件。
3.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谈判要求谈判申请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要求:
3.1.1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本次采购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符合本次采购物资经营范围;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谈判申请人须提供以上证书(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有原件备查。
3.1.2业绩要求:
近3年(2017年1月1日至谈判截止日内)开累供应国家强制机关(公安局、部队、监狱、法院、检察院)至少100万元相似产品供货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履约信用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生产、供应能力(提供合同协议书(或成交通知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能体现满足以上要求的内容)。
3.1.3财务要求:无。
3.1.4信誉要求:
谈判申请人没有处于四川省和中国中铁市场禁入期内。
谈判申请人履约信用良好,近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
3.2本次谈判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收到采购人邀请函的谈判申请人,请于2020年8月24日至2020年8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宁波路东段377号中铁卓越中心8楼805室,谈判申请人递交谈判申请表(谈判申请表领取:邮箱号:zthc2020@126.com、密码:zthc123456),并凭以下资料获取谈判文件:
①领取人有效身份证(验原件,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②单位介绍信(收原件);
③营业执照(验原件,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谈判申请人需按谈判要求获取谈判文件方为有效报名,未完成有效报名的谈判申请人将被否决谈判申请。
4.2采购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谈判文件获取的方式。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9月1日10时00分,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宁波路东段377号10楼1010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竞争性谈判邀请函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函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 com/)、《四川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中铁惠川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宁波路东段377号中铁卓越中心
邮编:610000
联系人:谭工
电话:028-82366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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