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大幕已经拉开。大家从拉开的幕布里看到了什么?想看到什么?红星评论“两会三人评”第一期,将目光投给了民法典草案。
一部法典,将我们从“出生”到“去世”,一手一脚都管完,覆盖了衣食住行、生老病死、生产经营的方方面面,是“社会生活百科全书”,也是新时代人民权利的“宣言书”。相信随着民法典的正式出台,我们的社会治理将达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
对此,你有何期待?
期待1
解答新问题、 新现象
□熊志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作为私权保护的法律汇总,民法典框架庞大,覆盖广泛。其顶层设计的属性,并不意味着它是远离人间烟火的抽象条文,而是与每个人都近在咫尺。
比如法定婚龄该不该下调、非婚同居能不能入法、离婚要不要设“冷静期”等等,在编撰过程中曾引发广泛争论。类似的议题,和生活的贴合度很高。
现实社会的不断发展变化,也要求民法典与时俱进,回应热点诉求,对生活中的新问题、新现象予以解答。比如隐私问题。随着互联网行业深度嵌入日常生活,隐私泄露随时随地上演。因此,民法典草案对个人的信息保护也作出明确规定,为隐私权护航。
类似的具体案例,是民法典和现实生活紧密对接的一个缩影。从生命权到健康权,从名誉权到肖像权,民法典编撰的浩繁,本质上也是因为日常生活包罗万象,且千变万化。
但所谓“徒法不足以自行”,任何法律条文要避免沦为一纸空文,一方面依赖于强有力的执法保障;另一方面在于,在开门立法的前提下,牵涉的每一个议题,都应有足够的民意基础。
期待2
对争议“有所应”
□刘拂去
(成都商报-红星评论特约评论员)
民法典呼之欲出。现在大家关注的一个焦点,就是之前围绕民法典草案的争议会得到怎样的回应?
从已公布的民法典草案来看,这部新中国截至目前体量最为庞大的法律,对过去民法中的一些空白进行了“修补”,可以说回应了时代,击中了痛点。像高空抛物,之前不少案例由于找不到肇事者,最后只能“全楼买单”。这次民法典草案规定,“有关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并明确了物业作为“第三方”的责任。
目前,对于围绕草案的争议,有些已经得到回应。
比如民法总则草案先是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最低年龄降低到6周岁,其后,从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传来消息,修改为8周岁。今年5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二)》,对社会争议巨大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参与网络直播平台“打赏”行为,作出明确规定。
还有一些争议仍在继续。
比如离婚30天“冷静期”,虽是对保护婚姻家庭稳定的良好预设,但也有人担忧会导致转移财产、打击报复甚至滋生家庭暴力。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相信最终出台的民法典会对争议焦点进一步明晰,为司法提供更为清晰的裁判规范。当然,可能会有一些“留白”,毕竟面对数字化时代的挑战,有些法律难题短时间还难以突破,也应该给立法者一些时间。
期待3
前瞻性、连续性 和稳定性
□刘昌松
(北京慕公律师事务所律师)
个别法律人说,民法典颁布施行后,9部法将同时废止,意味着“半生所学,毁于一旦”。笔者坚决反对这种危言耸听、似是而非的说法。的确,民法典施行之日,也是民法通则、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这9部法律的废止之时。但其具体内容,绝大部分被吸收整合到民法典中,获得新生,真正的新规所占比重很小。
因此,对法律人原来所学影响并不大。
民法典属于法典编纂,既保持法律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也体现适度的前瞻性。当然,新增内容将成为关注、学习和研究的重点。例如人格权独立成编,尤其是为机关、学校等单位预防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设定义务,扩大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在婚姻家庭制度中创设夫妻单方举债由自己偿还、不得绑架另一方的规定等等。
值得一提的是,民法典草案中合同编有526条,比原合同法428条扩充了近百条。这是因为民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市场经济在本质上是合同经济。法典对社会生活中新出现的违法放贷、校园贷、套路贷等也有回应。
最新版草案还增加了同疫情相关的几项规定,包括在监护制度中增加在疫情等突发事件中监护人暂时无法监护时,由居委会、村委会和民政部门兜底;在建筑物所有权中增加紧急情况下使用公用维修资金的特别程序;在合同部分增加国家订货合同制度等。笔者认为,这部分条文深入调研的时间相对比较短暂,讨论可以更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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