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审判执行工作及相关事项的通告”。
“通告”表示:
一、调整庭审排期时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精神,春节假期延长至2020年2月2日,成都中院决定取消2020年1月31日至2月2日期间已经排期的庭审、调解、调查等诉讼活动;其中公告排期庭审依法顺延到2020年2月3日,其他庭审及诉讼活动时间另行通知。
二、优先采用线上方式。诉讼参与人应当尽量通过网络等线上方式办理诉讼事务,减少出行,降低风险。办理申请立案、领取文书、提交证据材料、联系法官、信访等事项应优先通过成都法院网的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功能(http://cdfy.chinacourt.gov.cn/)、微信小程序“四川移动微法院”、成都法院阳光司法APP或“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办理;也可通过“和合智解”e调解平台(APP或微信小程序)在线解决纠纷。
三、积极采用异地跨域立案或邮政特快专递方式。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可就近选择成都中院及下辖基层法院办理异地法院跨域立案服务,也可以将起诉、上诉、申请再审、申请执行、信访、证据等材料通过邮政特快专递邮寄至相关法院,并请务必注明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
四、配合进行体温检测及佩戴口罩。因法官约见、调查、调解、开庭等原因确需进入法院的诉讼参与人,进入法院时请确保身体状态良好,无发热、咳嗽等症状,正确佩戴符合防疫标准的口罩,配合安检进行体温检测,身体状况异常的,务请先行就诊。进入法院后须全程佩戴口罩。
五、适度控制进入诉讼服务大厅人员数量。为降低感染风险,按照疫情防控工作形势,成都中院将对进入诉讼服务大厅的人员数量进行适度控制。
六、依法申请延期审理。如诉讼参与人系重点疫区人员,或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或疑似病例正在治疗、隔离的,或因交通关停等无法参加庭审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申请延期审理。如法官安排网上开庭、网上调解的,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请予以配合。
七、加大网络查控执行力度。疫情防控期间,成都中院执行部门将全面加大网络查控执行力度,依法保障执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八、畅通诉讼服务咨询热线。广大群众如有任何诉讼服务需求,均可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进行咨询。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本报记者 晨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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