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参加“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广西站——记2019年度“四川十大法治人物”获得者成都市青白江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黄晶
本报全媒体记者夏菲妮文/图
黄晶,中共党员,法律硕士,三级心理咨询师。从事检察工作17年,从书记员、助理检察官、检察官、员额检察官成长为成都市青白江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12月4日,成都市青白江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晶荣获2019年度“四川十大法治人物”,系青白江区首位荣获“四川十大法治人物”荣誉称号人选。当天,记者电话连线到黄晶,她告诉记者,“在国家的第六个宪法日,有幸获得了‘四川十大法治人物’,作为一名检察人深感荣幸,同时也深感肩上责任重大。”
此前,黄晶已获得诸多荣誉。“四川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四川省三八红旗手、曾被最高检和省检察院通报表扬、分管部门获得“全国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荣誉的背后,是她精湛的业务能力和扎实的工作素养。黄晶创办了“晶晶热线”、参与成都未检“亮晶晶”创建、参加全国检察机关·教育部“法治进校园”巡讲团巡讲、指导办理的“赵某某危险驾驶黑车接送学生案”获评四川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优秀案例。
开拓创新
品牌铸就的法治宣传使者
2013年,成都市青白江区检察院以黄晶名字命名开通了普法宣传品牌“晶晶热线”,2015年,成都市检察机关成立“亮晶晶”团队,黄晶成为团队创始成员之一,2016年,“亮晶晶”团队被最高检评为“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
2017年5月,最高检举办了以“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的第21次“检察开放日”活动,黄晶及团队成员给来自首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的师生上了生动的法治课,并以“检察官带领熊猫宝宝参观检察院”为背景进行展示,一经亮相立即惊艳全场,反响热烈。
光阴荏苒,6年来,黄晶与团队成员共进行普法宣讲14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30000余份,接受现场咨询400余人次,并通过微博、微信就法律热点问题进行释法说理。2018年,“晶晶热线”荣获“中国优秀政法新媒体”称号。
不畏艰苦
“走南闯北”的巡讲讲师
通过层层选拔,黄晶成为全国检察机关·教育部“法治进校园”巡讲团讲师,于2016年至2019年10月先后在新疆、西藏、四川、云南、广西等地多次开展法治宣讲。南方北方的万里跨越,阻隔不了她巡讲的匆匆脚步,暴雪地震、严寒酷暑,阻挡不了她与学生间的暖暖情意。
在新疆石河子巡讲时,突发6.2级地震,黄晶临危不惧指挥学生逃离……这一“面对危险,处变不惊”的表现,被最高检评为全国巡讲“最震撼”的瞬间。2016年春节前,黄晶还收到了最高检未检办发来的《感谢信》,表扬她在灾难面前时刻不忘彰显检察官专业、敬业的形象。
2017年5月23日,按照最高检的部署,黄晶再度回到新疆石河子九中大礼堂,为孩子们献上了一堂“地震震不断,山水隔不开”的法治课。让她感动的是,课程结束后,孩子们再次团团围住,要签名、要QQ、要合影……依依不舍的道别,孩子们的真挚、朴实也成为了黄晶前行的最大动力。
保驾护航
未成年人的忠实守护者
在17年检察工作中,黄晶审慎、细致地办理每一个案件。站在公诉席上的她,正气凛然,英气勃发,而公诉席下,她也是一名孩子的妈妈,对待未成年人案件,总有一份柔情与耐心。
2015年,黄晶办理了一起吸毒感染艾滋病未婚母亲拐卖亲生孩子的案子,而这个被拐卖的孩子当时才几个月大,母亲依法被判了刑,孩子的养育成了问题。后来,在公安、妇联等单位的携手帮助下,黄晶全力为被拐卖儿童寻找到合法收养家庭。在未成年人案件中,黄晶开展司法救助,帮助其解决现实困难。孩子的依赖和信任让黄晶感到无比欣慰。
对未成年人案件的办理,黄晶有着自己的经验。2018年,由黄晶指导办理的“危险驾驶黑车接送学生案”中,她摒弃就案办案,一诉了之的思维,切实落实法律监督职责,充分参与和创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督促搭建平安“求学路”,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同年,这起案件获评全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优秀案例。
在未检的道路上,黄晶认为仅靠法律知识远远不够,在努力克服工学矛盾的情况下,她考取了三级心理咨询师资质并在中学建立心理测评点,对近1500名学生开展测评与抚慰。
谈到下一步的工作计划,黄晶表示将一如既往做好检察工作,在维护公平正义的路上,不忘初心,砥砺前行,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努力做新时代检察事业的建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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