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对客运出租车进行检查成都市交通运输局供图
在乘客到店花大价钱购置了这些所谓的“好东西”后,“好心”司机会在第二天到店里抽取佣金。
本报讯(记者 雷琰)11月11日,记者从成都市交通运输局获悉,该市8台客运出租汽车因涉及违规分包、转包事项,依据《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收回成都运和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8个客运出租汽车特许经营权,这是该市首个收回客运出租汽车的特许经营权案例。
今年4月,一位来成都旅游的乘客投诉,他乘坐出租车后被司机带到文殊院附近的工艺品店花大价钱购买了一堆假文物。根据线索,执法人员挡获了被投诉车辆,现场发现该车驾驶员没有取得成都市交通运输局核发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进一步的调查后,发现该案件性质恶劣且绝非个案。成都市交通运输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为避免打草惊蛇,执法人员在宽窄巷子、锦里、熊猫基地等旅游热门景点蹲点检查,在随后的一段时间内相继抓获10数台类似车辆。
根据对被查获的出租车驾驶员问询,执法人员发现他们均存在3个特征:驾驶员均未取得成都市交通运输局核发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均不是直接从出租车运营公司承包的车辆;这些驾驶员基本围绕宽窄巷子、熊猫基地、锦里等旅游热门景点专门搭乘外地游客。为增加乘客的信任度,“好心”司机会假借车辆熄火,让乘客搭载另一台同伙的出租车前往目的地,而第二台出租车的司机会继续在车上向乘客鼓吹那家店的“好货”,诱骗乘客进店消费。在乘客到店花大价钱购置了这些所谓的“好东西”后,“好心”司机会在第二天到店里抽取佣金。
“在案件审理中我们发现被查获车辆中,有8台车辆被转包给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人员营运。”据执法人员介绍,依照《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经营者应当自行承担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的主体责任和经营风险,不得从事分包、转包营运车辆”规定,涉事出租车公司未履行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服务主体责任和监管职责,未自行承担经营风险,构成转包营运车辆。这是该市首次收回客运出租汽车的特许经营权,也是对违规出租车经营者做出的顶格处罚,希望广大出租车驾驶员和出租车公司以此为戒,做到严格管理,认真服务,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提升市民的出行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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