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岁的陈婆婆育有4个子女,此前一直由子女们轮流照顾,今年正月期间,在老大轮流照顾期间摔了一跤,自此生活不能自理,老大照顾结束后,再无人愿意接手。今年3月,老大媳妇以陈婆婆的名义把包括大儿子在内的四子女起诉至成都青白江区人民法院。
征得陈婆婆本人意愿,结合祥福镇东方村村上的意见,法院做出判决,把陈婆婆送到祥福镇中心敬老院,四子女把赡养费交到敬老院,950元/月.人……
住进了敬老院,陈婆婆的褥疮好了,生活起居有人照顾。没想到,9月中旬再起纠纷,竟无人续交赡养费,最终经过法院执行,将费用缴至明年5月。
法官找陈婆婆征求意见
摔了一跤四子女不赡养
法院把老人送到敬老院
陈婆婆的4个子女,分别是大儿子何某才,二儿子何某炳,三女儿何某华,四女儿何某玉,此前,陈婆婆一直由4个子女轮流赡养,今年正月期间,在大儿子轮流期间摔了一跤,被诊断为肢体残疾四级,饮食起居不能自理,老大结束照顾后,再无人愿意接手。
据祥福镇东方村民政工作人员何明菊介绍,“大儿子在外务工,大媳妇患有癌症,照顾老人确实困难。”何明菊说,今年3月,大儿媳以陈婆婆的名义将四子女起诉至青白江法院。
考虑陈婆婆特殊情况,青白江法律援助中心为陈婆婆指定了一名法律工作者为诉讼代理人。判决书显示,陈婆婆要求四子女轮流照顾自己,儿子每月支付200元赡养费,女儿每月支付100元赡养费,医药费儿子承担30%,女儿承担20%。
庭审期间,法院调查发现,陈婆婆愿意到敬老院生活。而东方村村上给出意见,早在2017年2月,四子女就签订过协议,约定轮流赡养,可是四子女为此经常发生纠纷,现在陈婆婆需要人24小时照料,四子女对其赡养问题始终未达成一致意见,推诿扯皮。现在如果将陈婆婆交给四子女轮流照顾,村上无法每天进行监管,难以保证其是否切实履行照料义务,故建议将陈婆婆送往养老院等专业机构,以保障老人的生活品质。
“庭审结束后,我们去大儿子家里征求陈婆婆意见,她愿意到敬老院去生活,结合村上意见,我们决定把陈婆婆送到敬老院生活。”承办法官肖敏说,经过与敬老院讨价还价,敬老院收取护理陈婆婆的费用是3800元/月。
开庭审理时,大儿媳已经承诺支付赡养费,可是儿子和女婿都不到场。4月17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3800元赡养费由4个子女平均分担,一人每月950元。
庭审中,四子女一直想把母亲的财产谈妥后再谈赡养问题。
“判决要给钱了,除了老大都出来闹,闹到中院说要上诉,中院把他们教育了一番,维持原判。”肖敏说,看了判决要给钱,老二老三老幺又想商量4个人轮流照顾,老大不同意。
陈婆婆最初连饭都不敢吃,到现在能吃完一大碗
赡养费断档法院强制执行
每个子女交1.2万元,交到明年5月
9月22日,红星新闻记者在祥福中心敬老院见到了陈婆婆,正值饭点,护理员张女士用轮椅推着陈婆婆去食堂吃饭,拌凉粉、鸡蛋羹、丸子碎肉,蒜苔炒肉,午饭一共有4个菜。
“现在她可以自己吃饭了,刚来的时候,吃饭都是小心翼翼的,连饭都不敢吃,我们得给她喂。”张女士说,4月17日,她和院长一起去陈婆婆大儿子家里接人,同去的还有法院、派出所、东方村委会三方工作人员。“陈婆婆躺在床上,身上长了褥疮,都要溃烂了,散发出难闻的气味。”
肖敏介绍说,或许是癌症病人照顾老人非常吃力,大儿媳只能少给老人喝水,免得打理。“去的时候看到裤子都褪到胯下,说是方便打理。”
到了敬老院,陈婆婆也是少吃少喝,起初张女士不解。“陈婆婆说,拉屎拉尿了没有人拉她起床,我安慰她,在这里你随便吃,拉了我们来护理。”张女士说,现在陈婆婆可以自己吃完一大碗饭。
张女士说,3个月前,陈婆婆幺女到敬老院看望,见陈婆婆吃这么多,揶揄敬老院,“你让她吃,吃多了拉得多,敬老院护理不过来,自然就送回家去了。”张女士听后很生气,当即回怼:“不可能,我护理不了,有其他护理人员能干得下来。”
护理员给陈婆婆盛饭
据了解,陈婆婆每月3800元的入住费,包括吃、住还有护理费。纸巾还有洗护用品得自带,没有尿不湿,敬老院免费提供了一部分,但终究不是长久之计。不得已,陈婆婆解手后,护理员直接用水冲洗。此外,陈婆婆在晚11点和4点各起夜一次。“马上冬天了,老是起夜冲洗,对老年人来说太遭罪了。”张女士说,她曾经对几个子女提过多次,要求提供尿不湿和洗护用品,大家都充耳不闻。
敬老院院长何莎说,陈婆婆入住后,老二老三老幺找过她,表示想把陈婆婆接回去照顾。“他们的意思是,让陈婆婆一个人住在自己的房子里,四姊妹轮流过来照顾。”何莎反问:“你们能不能做到24小时有人照顾她?”无人跟她保证。
何莎表示,把陈婆婆送来的是法院,敬老院一直对接的是法院,没有法院同意,肯定不会将陈婆婆送回去。何况,陈婆婆本人表示不愿意再回去。
或许因为年纪大,陈婆婆思维言语均不清晰,只言片语中,陈婆婆告诉记者:“不回去了,在这里挺好的,有人照顾我,我回去的话去哪里呢?都没有家了。”
9月中旬,本该交至敬老院的赡养费又断档了,催要无果,何莎再次联系承办法官肖敏。
肖敏介绍说,法院决定先期执行每人1.2万,交至明年的5月,发现老幺何某玉名下一分钱都没有,执行局把四个人找来谈话。“其他三个人经过谈话都同意给,就老幺不给,执行局给出了限期日期,再不给就直接拘留了,这才给了。”9月22日,肖敏得知无子女出尿不湿的钱,“我明天和镇上联系,实在不行我出。”
前排四位女性分别为:大儿媳妇,幺女何某玉,二儿媳妇,三女儿何某华四子女至今仍在扯皮推脱
三女婿郑某先:我们不管
三女婿郑某先代表三女儿何某华回应了这件事,他介绍说,在十几年前,是两个女儿照顾了母亲几年。
“后来有了征地拆迁有了过渡费,老大才接了过去。”郑某先说,按照最初的协议,是二哥照顾父亲,大哥照顾母亲,母亲的房子和各种补贴都归大哥。两年前,大嫂得了癌症,说好把房子给老二,老二供了一个礼拜不干了,是自己牵头组织大家签订了四子女轮流照顾协议,儿子每个月给200元,女儿给100元,房子划分则是儿子占三成,女儿占两成。
“今年正月间,老二不乐意说他比女儿多出一百,可是各种钱全部在大哥那里,于是闹出纠纷。”郑某先说,按照轮养协议,下一个应该轮到自己,可是因为担心老二不接手,所以自己才没有接手,被大嫂代母亲告至法庭。
目前闹到法院,谁都不占理,判处出来后,郑某先和老二、老幺想把岳母接回来照顾,老大不同意。“四个子女都在,母亲一个人在养老院,名声也不好听的,老大一个月能挣一万多,不像我们经济这么困难。”
问及能否为岳母购买尿不湿,郑某先表示:“不是我们送过去的,我们不管,费用应该包含了这个部分。”
陈婆婆在敬老院的床位
老幺何某玉:让老大出钱
老幺何某玉,今年48岁,她否认自己没有赡养母亲,她说前段时间去敬老院看望母亲,看到母亲穿的衣服洗不出原色,自己才给母亲买了两套便宜的衣服,问及能够为母亲购买尿不湿,她表示,让大哥出。
“前面7年都是我在照顾我妈,现在财产全部被我大哥霸占了,得那么多钱,喊他出。”何某玉说,按照父亲在世协议,是大哥负责照顾母亲,二哥负责照顾父亲,可事实上,二哥并没有照顾,父亲一直自力更生。父亲去世后,她独自照顾了母亲7年,农转非后自己出现了高血压和腰椎间盘突出,妈妈重新回到大哥家中,后来姐姐想要过渡费,又把母亲接过去照顾了两年,两年前,大嫂得了癌症,为了协助大哥度过难关,四姊妹协议,一人照顾三个月。
“现在轮到大哥家,我妈是在大嫂家里绊倒的没有拿去医,我自己照顾我妈的时候,我妈生病都是我自己出医药费。”何某玉说,母亲每个月几百元的拆迁安置过渡费、租地费用以及残疾补贴等各种费用都被大哥占了,老二和老三不服气,致使赡养无法轮转。
“现在我妈在世,能给她买吃的就买吃的,能买穿的就买穿的,其他的我一概不管。”何某玉说,她已经付出太多,不要再指望她,“这世界应该是老大做出表率,从来没有听过老幺做出表率。”
老二何某炳:明天去看,现在上班
老二何某炳表示,自己从未说过不赡养母亲,虽然对大哥持有财产不满,但是一直赡养父母。
“下一个应该轮到我妹,我妹不接手,还在商量怎么办,就被大嫂弄到敬老院去了。”何某炳说,母亲在敬老院一年一万多的赡养费,对于打工的他来说,是个不小的压力,“以后贷款都会交这笔钱,法院喊交还能怎么办?”何某炳认为,目前在敬老院有专人护理,他只负责交钱就可以了,再时不时去看望一下,“明天再去看,现在要上班。”
老大何某才:他们不接手,我们告上法庭
老大何某才表示,按照协议四姊妹轮养,可是到期没有接手,老婆得了癌症还在照顾母亲。“我在外地打工,他们让我回家处理,我一家子要养怎么回家?”何某才以很忙为由挂断了电话。
(原题为:《可恶!79岁婆婆摔一跤后4子女拒绝赡养,法院送敬老院仍在推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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