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一多)近日,青羊区检察院开展医疗、药品虚假广告公益专项监督,该院民行科、未检科干警集中对辖区内医院、中小型医疗诊所发布的医疗药品广告进行专项排查,重点保护眼科就医人群尤其是近视矫正就医青少年的安全权、知情权和选择权。
该院在排查中发现,成都市小南街某中医眼科诊所在其进门大堂内左侧墙壁展示的医疗广告图文资料内,含有“治愈患者”“治愈视力2.0保持至今20余年”等字样;在该诊所自制名片背面亦含有“治愈率高,远期效果好”等字样,违反了《广告法》的规定。经查实,该诊所接纳眼科就医人群较多,且涉及众多选择视力矫正的青少年群体,夸大宣传治愈率、治愈效果会严重误导青少年及其家长,威胁其视力健康。
目前,青羊区检察院办案人员取证核实后,已启动立案程序。下一步,该院将依据调查结果,督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眼科医疗广告尤其是青少年视力矫正广告乱象展开进一步整顿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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