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城市景观风貌如何保护?
本报讯(记者 程文雯)5月23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成都市城市景观风貌保护条例》,明确在成都划定城市绿线、城市蓝线和城市紫线,并编制城市绿线、城市蓝线、城市紫线专项规划,分类保护城市景观风貌。该《条例》将于今年8月开始实施。
根据《条例》内容,成都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山体等各类城市绿地应当划定城市绿线;河流、湖泊、水库、湿地等城市规划确定的地表水体保护区域应当划定城市蓝线;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等区域应当划定城市紫线。今后,成都将以城市绿线、蓝线、紫线管理作为基础,将城市景观风貌分为自然生态景观风貌和人文景观风貌分类保护,对历史文化景观风貌保护作特别规定。
自然生态景观风貌方面,要求保护成都山水林田湖草的整体自然格局,加强对山体、水体、植被绿化等景观风貌的规划管控,构建绿满蓉城、花重锦官、水润天府的自然生态景观风貌。具体来看,成都将加强对山体、水体、植被绿化等景观风貌的规划管控,明确山前区域建筑高度控制要求;保护水体自然风貌,统筹岸线景观建设,强化河流水系管理和开发利用的风貌保护要求,保护河流生态廊道的功能和走向;严格按照城市绿线保护各类绿地,城市园林绿地的使用性质不得擅自改变。
人文景观风貌方面,应当展现成都地域特色、人文精神、时代特征和艺术品位。要求在出让和划拨用地环节明确城市景观风貌管控要求,明确以主要山脉、河流、湖泊以及历史遗迹等为载体规划建设各类保护性公园,以城市中心、产业功能区中心等为依托规划建设综合城市公园,在城市科学合理规划建设社区公园;强化既有建筑风貌整治和新建建筑风貌管控要求,规范建筑外立面材料、临街建筑外墙维护、公共建筑临街界面的风貌控制。
历史文化景观风貌方面,加强对成都历史城区的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空间尺度的规划管控,构建传承创新、古今一体、别样精彩的历史文化景观风貌。推进天府锦城建设,明确成都历史城区保护范围;严格控制成都历史城区开发强度,明确历史城区范围内特别地区的住宅用地总容积率等指标;规定历史文化风貌片区核心保护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的高度不得超过其范围内被认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和历史建筑等保护主体高度的最高值。
《条例》同时明确,成都将加强对南北城市轴线、东西城市轴线和龙泉山东侧沱江轴线沿线景观风貌的塑造和管理。南北城市轴线沿线景观风貌应当重点塑造展现成都现代化、国际化的城市形象;东西城市轴线沿线景观风貌应当重点塑造展现天府文化传承的特色城市形象;龙泉山东侧沱江轴线沿线景观风貌应当重点塑造展现拥江发展、山水田城的城市新区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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