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成都市相关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在成都市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 成华区区域内,以学校为主体在周一至周五正常行课结束后至 18:00期间按照《关于成都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开展的课后服务,财政投入不足部分,各区按照“家长自愿、成本补偿、非营利性”原则,收取的课后服务性收费标准不高于200元/生·月。
其他区(市)县中小学课后服务性收费标准,可参照上述收费标准,按现行价格管理权限审批。
成都市各区(市)县发改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制定中小学课后服务性收费标准,并由教育主管部门研究制定本区域内课后服务工作实施细则和执行时间,经各区(市)县政府同意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后执行。
成都市各区(市)县应按照上述实施意见加强对中小学课后服务性收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督促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做好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公示。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对违反 规定收费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查处。红星新闻记者 叶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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