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华遗嘱库向社会发布《2019中华遗嘱库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从其保管的12万余份遗嘱的数据分析来看,立遗嘱年轻化趋势明显,再婚老人立遗嘱意愿显著提高,仍有99.92%的老年人选择“防儿媳女婿条款”。
■ 立遗嘱人趋向年轻化
中华遗嘱库是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和北京阳光老年健康基金会于2013年共同发起的公益项目,该项目面向老年人进行免费服务。白皮书数据显示,在2013年,立遗嘱人平均年龄77.43岁,而在2018年,平均年龄71.26岁,年龄趋向年轻化。
2013年至2018年间,立遗嘱人群年龄段集中在71~80岁,占比42.03%,该年龄段比例在2018年进一步缩小,已经连续6年呈下降趋势;其次是61~70岁年龄段,比例为40.55%,该年龄段比例逐年上升;同时,81岁至90岁和91岁以上年龄段人群比例均略有下降。
与此数据相对应,根据白皮书统计,高达65.29%的人因身体健康问题无法立遗嘱。
■ 再婚家庭立遗嘱者增多
数据显示,2013年~2018年,中华遗嘱库订立遗嘱人群婚姻状况以已婚(均一次婚姻)为主,占比达75.03%;其次为丧偶人数,占比19.07%;再婚、离异人群订立遗嘱的需求,呈现上升趋势。
2017年全国立遗嘱人中再婚比例为2.18%,2018年上升至3.86%,这说明再婚、离异家庭越来越需要通过立遗嘱来保护自己的财产。
中华遗嘱库北京第一登记中心主任胡芳介绍,在登记中心几乎每周都会遇到再婚老人前来订立遗嘱,而面对再婚,双方最关注的几乎都是如何保证自己的财产传给自己的子女。
■ 99.92%的老年人选择“防儿媳女婿条款”
在保管的127968份遗嘱中,有60911份遗嘱是独生子女家庭的父母立下的,占总遗嘱数量的47.60%。
白皮书显示,有33.29%的老年人立遗嘱的原因是为了简化手续,避免未来子女办理继承手续遇到难题。另有11.79%的老年人立遗嘱是为了防止子女离婚导致家庭财产流失。
数据还显示,有99.92%的老年人选择中华遗嘱库范本中的“防儿媳女婿条款”,即在遗嘱中规定继承人所继承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其夫妻共同财产。
■ 立遗嘱财产更加多样化
根据统计,2013年-2018年中华遗嘱库订立的遗嘱中,处理的财产以不动产为主,占比高达99.75%;其次为银行存款,占比18.49%。
值得注意的是,近两年来,公司股权、证券基金、理财合同、保险单、车辆等订立遗嘱的需求也逐渐增加,私人物品、收藏品(家具、书画、集邮册等)之类个性化的财产也逐步有立遗嘱的需求。
白皮书显示,中华遗嘱库登记的遗嘱中,二套房的比例逐年增加。从房产数量来看,2013年,遗嘱中涉及1套房产的占55.57%,涉及2套房产的占44.43%;2018年,遗嘱中涉及1套房产的下降到52.35%,涉及2套房产的上升到47.65%。
■ “配偶先继承,子女后继承”的比例上升
受中国人传统观念影响,立遗嘱人在遗产分配上,子女及孙子辈仍是主要继承人。2013年~2018年,子女作为继承人的达到55%;但同时,“配偶先继承,子女后继承”的比例逐年上升,从2013年的23.12%攀升到2018年的30.56%。
中华遗嘱库管委会主任陈凯表示,有相当一部分老年人一方面希望房产由子女继承,但又担心老伴居住受到影响,在老伴在世的情况下不希望子女直接获得房产。如果将房产指定由老伴继承,则又担心老伴再婚后,将房产转赠给外人,希望对老伴做出限制。
陈凯认为,正在全国人大起草的《民法分则》(草案)中,对居住权和遗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有望解决这一难题。《民法分则》(草案)规定可以通过立遗嘱设立居住权。“这就意味着,房产在当事人去世后,可以由其指定的人居住,但居住权不能转让、继承,因此居住人在世的时候可以居住,但在居住人去世后,房产的归属仍然由产权人控制。”
(据《成都商报》)
新闻推荐
“草长莺飞二月天,拂堤杨柳醉春烟”,在花重锦官的美丽春天,3月22日,成都市委老干部局举行了“我看新中国成立70周年新成就”...
成都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成都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