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没喝酒,明知朋友喝了酒, 把自己的车给朋友开,可别认为这是小事,朋友被查出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你就是共犯,同样要承担刑事责任。
昨天,市交管事故处重案大队通报了一起典型醉驾案件,该案件在成都市尚属首例。车主芦某在明知朋友周某喝了酒的情况下,将自己的车交给周某开,结果周某被查出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芦某也成为了共犯。“两人都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133条之一的规定,面临处拘役,并处罚金的处罚。”重案大队民警谭高建说,这起案件非常具有典型性,希望大家一定引起重视。
昨天上午,记者在交警六分局办案区见到了车主芦某,“法律意识淡薄,没当回事,他说想练下车我就给他开了。”回忆起当晚的事情,芦某后悔不已。
3月18日晚,交警六分局民警在科华南路与锦尚东路路口进行检查,21点40分左右,二大队民警马正国发现一辆面包车很可疑,东拐西拐,甚至开上了非机动车道。
马正国将该车拦下检查,开车的是周某,身上有一股浓烈的酒精味。除了周某,车上还有车主芦某和他的妻子。经过现场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223.9毫克/100毫升。经过医院抽取血样,血液酒精含量为202毫克/100毫升,达到醉驾标准。
芦某告诉记者,当晚他和周某一起在双流白家吃饭,因为他要开车,就没有喝酒,周某喝了酒。开车从天府收费站下了绕城高速后,周某提出他很久没开车了,想练下车,他就把车给周某开了,才开了几百米就被交警拦下了。
“我们在对醉驾案件的梳理中,除了这起案件,还有一起同类案件,都是车主同样要承担刑事责任。”谭高建说,这里要提醒广大车主,在明知朋友喝了酒之后,千万不要将自己的车借给朋友开,要保管好自己的车辆。
本报记者 何良
民警释疑——
很多车主都担心,是否自己的车被朋友开了,朋友被查出醉驾,自己就是共犯,就要承担刑事责任呢?对此,民警进行了释疑。
1.涉嫌危险驾驶罪共犯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明知朋友喝了酒,二是将自己的车交给朋友开。
2.如果车主将自己的车借给了朋友A,朋友A明知朋友B喝了酒,将车给了朋友B开,那么涉嫌危险驾驶罪共犯的便是朋友A,因为朋友A是当时车辆的保管人,车主则不需要承担责任。
新闻推荐
五粮液明初老窖501五粮液·明池酿造聚焦糖酒会“501五粮液·明池酿造”和“501五粮液·清池酿造”同时发布3月19日,50...
成都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成都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