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4+7”城市联合采购办公室日前对“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拟中选结果进行了公示,31个试点通用名药品有25个集中采购拟中选,与试点城市2017年同种药品最低采购价相比,拟中选价平均降幅52%,最高降幅96%。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是对既往药品集中采购制度的重大改革,目的是让人民群众以比较低廉的价格用上质量更高的药品。本次试点由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和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11个城市组成采购联盟,选择部分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对应的通用名品种进行带量采购。
“4+7试点地区加起来大概占到全国三分之一的市场,通过带量采购,可以充分发挥团购效应,大幅降低药品价格。”联合采购办公室副主任龚波介绍,由于投标药品必须是原研药和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患者用药质量也将得到大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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