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从事玻璃生产加工等业务的成都宏格钢化玻璃有限公司,在“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的情况下,非法排放废水。最终,武侯区环保局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1万元,武侯区公安分局依法对当事人实施行政拘留5日。
今年6月27日下午,成都市武侯区环境执法人员对位于金川路91号的这家公司开展例行检查。检查中发现,玻璃双边磨边机下方循环水池中,有乳白色废水溢出,并伴有乳白色泥状沉淀物。
经过对周边的勘查,执法人员发现其厂房内玻璃双边磨边机一侧墙壁下方分布有3个不规则孔洞,其中有大量乳白色生产废水通过孔洞流出,并进入厂房外小型水泥沟渠。沿着沟渠污水顺流而下,发现污水已通过一处缺口排入外部环境。
执法人员当即决定立案调查。据查,该公司主要从事钢化玻璃、夹胶玻璃、中空玻璃的生产、加工、销售、安装,含有切割、磨边、清洗、钢化等生产工艺。从企业环评手续中可以看到对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清洗、磨边废水的规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使用时,清洗磨边废水经机器下方沉淀池沉淀收集后循环使用。
该厂厂长牟某坦言,执法人员发现的乳白色废水就是打磨清洗的循环水。6月27日,公司操作工正常往循环水池中放水时,没有及时察看并关闭进水阀,导致循环水池中污水流出。墙体上的3个孔洞,是因为正值雨季,而厂房内没有排水系统,所以在墙体临时开孔用于汛期排水,后期一直未对孔洞进行封堵,导致溢出的污水流到外部环境中。根据武侯区环境监测站的监测采样结果,排入外环境的液体确实为该公司打磨清洗用的循环水。6月28日,牟某对公司进行整改,确保污水不再溢出。7月,该企业被依法处以11万元罚款,而当事人也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成都商报记者 王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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