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成都市检察机关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迅速部署开展工作。全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切实统一思想、勇于担当、快速批捕、精准起诉,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开展。
“回头看” 全面梳理重点排查
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对近年来已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实行“回头看”,对受理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实行每案必查、“一案双查”,对收集的控告举报线索中是否存在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进行逐一排查,全面梳理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截至目前,检察环节经梳理研判后已认定涉黑涉恶案件25件131人。
同时,充分利用派驻检察室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通过深入社区、街道、企业、农村,走访群众代表的方式,摸排掌握是否存在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线索,从“治乱”入手,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村霸”、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不断拓宽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来源,切实做到“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
“双提前” 助力提升办案质效
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主动出击,积极作为,在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摸排、提前介入、数据互通、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等方面与公安机关建立机制。对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及挂牌督办和影响重大的涉黑涉恶案件,由侦监、公诉部门同步介入侦查,充分落实“双提前”介入机制,对取证方向、证据收集、法律适用提出意见,为后续诉讼奠定坚实基础。
从严打击 快速批捕起诉
成都市各基层检察院和市检察院有关部门迅速以多种形式开展工作推进会,通力协作,及时研判情况以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思路清晰、措施有力、责任明确。
由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高洪伟等人涉黑案中,经过庭审有力指控,涉案 1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不等,案件的成功办理对全市范围内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强大震慑。
严惩“保护伞” 坚持除恶务尽
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始终把依法严惩“保护伞”作为衡量专项斗争的重要标准,坚持深挖彻查,除恶务尽。新都、成华、温江等基层检察院积极作为、主动出击,对发现的个别公职人员为恶势力犯罪充当“保护伞”的线索,及时依法移交相关部门查办,坚决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达到清朗乾坤的目的。
扫黑除恶,需要全民参与。全市检察机关通过散发传单、摆放展板、释法说理、现场咨询等方式,向群众阐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引导群众参与、支持专项斗争。近期,全市检察机关正结合当地办案实际,深入社区街道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动员活动。
本报记者 晨迪 王静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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