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冰玉)6月18日,记者从成都中院获悉,近日,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下称“品保委”)在北京召开 2017-2018年度知识产权保护十佳案例及“两法”衔接典型案例发布交流会。成都中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审理的两起案件入选十佳案例。
该活动参评案例由会员企业自主提名,选举委员会通过无记名投票产生。2017-2018年度的评选中,成都知识产权审判庭法官张俊审理的某某电子(深圳)有限公司诉叶某、佛山市某某工业电子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以及法官王晓审理的某某国际公司诉四川某阀门制造有限公司、王某、王某某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凭借得票数第一和第四的好成绩,双双入选“十佳案例”。成都知识产权庭也是其中唯一一家有两个案例入选“十佳”的知识产权保护机构。
据悉,该评选活动是品保委开展的一项重要活动,自2002年首次举办以来,十佳案例的评选和发布受到国内外关注度与日俱增,并已具有重要国际影响,成为促进国际社会与外国公、私机构客观认识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发展的窗口和交流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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