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成都商报》报道,近期,全国多地法院出台老赖“限驾令”,限制被执行人驾驶非营运性小型汽车。如果被执行人违反限驾令,将被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将追究其刑事责任。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老赖高消费的规定里,明确列举了不能坐飞机、不能买车、子女不能上高收费私立学校等情形,但其中并不包含限制驾车。“限驾令”赢得叫好声,叫好的人认为,有了“限驾令”,老赖既不能购买非营运性小型汽车,也不能驾驶这类车辆上路,法院想要的限制目的便达到了。
媒体评论认为,全社会确实应该让守信者一路畅通,让失信者寸步难行。不过,在严打老赖之时,也要保障老赖的基本权利,二者要寻求一种平衡。毕竟,如今汽车普及,驾车出行属于常态,如果老赖所驾只是普通车辆,或只是租车借车出行,谈不上高消费。而“限驾令”,则一刀切地限制了老赖驾驶普通车辆、租借车辆出行的可能,这就有点过了。老赖不能买车的禁令被变通,说明相关政策有漏洞,目前最应该做的是堵漏,防范财产转移等变通手段,而不是超出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规定的范围,将限制老赖的禁令随意扩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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