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市委市政府“三治一增”重大战略部署,持续深化科学治堵,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增强市民法制意识,提升城市的文明程度,构建文明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市交管局从昨天起在全市范围持续开展对机动车和行人、非机动车“治乱缓堵”专项整治行动。
昨天下午,交警四分局民警在长顺街对违反禁止标线掉头的违法行为进行了集中整治,一个小时有4位驾驶员受到了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同时成都交警提醒,对机动车违法掉头等行为,市民可通过“蓉e行”进行举报。
违法掉头被抓现行
民警现场处罚
昨天15点30分,在长顺中街与商业后街路口,民警对在此违法掉头的行为进行整治,记者在现场看到,地面划有明显的禁止掉头的标线。15点40分左右,一辆银色小汽车行驶到路口,驾驶员直接在路口掉头,车辆越过斑马线刚行驶到前方就被路口的民警拦下。
驾驶员是一名女性,她告诉民警自己不知道这里不能掉头。民警告诉这名驾驶员,一是路口有明显的禁止掉头的标线,二是路口是斑马线,也不能掉头。斑马线上有行人经过,在这里掉头有非常大的安全隐患。
民警的教育起到了作用,女驾驶员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因为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民警对其做出了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
认错标志掉头
被罚100元记3分
不一会儿,一辆红色小汽车又在同一个地方违法掉头被民警挡获。
“这里不是有掉头标志吗。”车主赵某说,交警告诉他这是禁止掉头标志,并详细地告诉他这两个标志直接的区别,掉头标志是白色,禁止掉头标志是黄色,禁止掉头标志前方还有一个叉形图案。车主赵某表示自己刚刚太粗心了,没有分辨清楚,今后一定注意,不乱掉头了。因为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民警对赵某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
民警提醒
随意掉头 易造堵且危险
四分局民警张鹿轩提醒,随意掉头很容易造成交通拥堵,也很容易与其他车辆形成擦剐,非常危险,可能带来不必要的生命与财产损失,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一定要多注意标志标线,谨慎驾驶。
本报记者 何良 李晓卉 文/图
曝光台
从即日起,本报也将联合成都交警开设“曝光台”栏目,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的交通违法乱象通过图片、数据形式进行曝光,营造文明出行安全出行的环境。本报也联合成都交警发出号召,争做文明交通参与者,共建共治共享,让出行更畅通,让城市更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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