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生态文明继写入党章后又写入宪法,拥有了更强的法律效力。对于每一个公民来说,都应依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不符合生态文明理念和要求的行为,坚决不为。对于偷排漏排导致环境污染的违法行为,执法部门必须予以坚决打击,严惩不贷。
企业对利润的追逐乃天性所在,但这并不意味着它可以毫无底线。这种底线,即为法律。偷排企业之所以敢于逾越底线,一个重要原因在于违法成本太低。当污水直接排放后被处罚的成本比污水处理后再排放的成本要小得多,权衡轻重,“宁受罚也偷排”也就成了某些企业经营者的思维逻辑。只有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让违法成本高起来,形成“偷排不如治理”的执法监督刚性环境,才能让企业从内心增强重视环境保护、采用环保设备、提升环保效能的自觉和自律。同时具有“环保心”和“环保芯”的企业,才应成为生态文明时代的生动注解。
新环保法被称为史上最严环保法,要让这部法律成为一个有钢牙利齿的利器,关键在于执行和落实。唯有执法力度不断加大,执法手段不断丰富,执法方式不断创新,公众参与程度不断提升,执法成效才会更加显著。这既需要我们进一步淡化片面追求GDP观念,努力走出一条能耗排放做“减法”、经济发展做“加法”的新路子;也需要我们祭起法律利器,严格执法监管力度,通过重拳打击、严惩不贷增强法律的刚性和震慑力。
当前,成都市正大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宜居公园城市。“高质量”的核心要义即包含,从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实现的粗放型高速增长,转变为主要依靠技术进步、改善管理和提高劳动者素质实现的集约型增长,由高排放、高污染向循环经济和绿色经济转变。对“偷排漏排”零容忍,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是成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必要举措,也是成都推动绿色发展、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经阵痛。
环境保护涉及方方面面时时刻刻,不是一时一地、一个部门一纸文件就能“手到病除”。因此,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既需要钢牙利齿威猛震慑的法律法规,需要执法部门的逗硬落实,也离不开公众的普遍参与和积极配合。企业须自问:是否严格遵循了“谁污染、谁治理”?是否进行了必需的环保投入与改造?公众应自觉:是否在日常生活中,践行了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理念?新时代的生态文明建设,不再比谁的口号喊得响,而是比谁敢于和口号较真。
我们不妨以此次事件为契机,立木取信,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肇事企业课以重罚。只有这样,才能让排污企业“不敢为、不能为”;只有这样,才能取信于民,让曾经的“失去感”变为更多的“获得感”,让身边的碧水蓝天常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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