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严查“有偿补课”
北京市在2017年3月发布《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长效治理工作的意见》,严禁包括在职中小学教师校外有偿补课等在内的7类行为。
意见同时要求,建立教育、工商、公安、民政、城管、税务等部门校外有偿补课联合执法机制。对无证机构依法取缔,对非法广告和欺诈广告进行全面清理,对违法违规的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2上海热门杯赛停办
在上海,被众多学生和家长称为“四大杯赛”中的三项热门奥数比赛宣布停办或更名。从2018年1月1日起,上海市实施《上海市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上海市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上海市非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等对校外培训机构加以规范。
上海出台的“一标准两办法”,明晰了相应的管理部门及职责,提出严禁举办小学生学科竞赛、严禁将竞赛成绩作为招生依据和参考、培训机构下课不得晚于20点30分等规定。
3成都出台“三条禁令”
成都在2017年11月出台“三条禁令”清理教育违规竞赛活动,一是禁止举办、承办、协办未经政府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二是禁止组织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报名参加未经政府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三是禁止组织或变相组织与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转学、插班挂钩的竞赛活动。
此外,成都还出台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设置指导标准,明确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科教育培训不得超出培训对象所处年龄阶段的课程标准。
(本版图文均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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