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5日,省高院院长王海萍在武侯区法院调研时对律师调解工作进行了重点关注。
今年1月12日,在法官的主持下,吕某劳动纠纷案件当事双方完成了最后的司法确认,握手言和。武侯司本报记者陈博文/图
最高法、司法部2017年9月30日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指出,要充分发挥律师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和实践优势,健全完善律师调解制度,推动形成中国特色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在成都,武侯区作为最早试点的区(市)县,律师参与调解已成为该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程的重要“一元”
随着去年11月9日省高院、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四川省迎来了首批律师调解员。法院内开设律师工作区域,让律师化身专业第三方,主持当事双方调解矛盾纠纷成为了现实。
成都是四川省试点律师调解工作的11个市之一,而武侯区更是早在去年9月14日就在区法院建立了律师服务窗口、律师调解工作室及律师调解室,成为了全成都最早试点的区(市)县。该项工作在武侯区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取得了显著成效,成为了整个武侯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程中的重要“一元”。据统计,去年9月14日至12月31日,进驻武侯区法院的律师调解员共接受诉前委派调解案件256件。
今年1月12日,在区委政法委牵头下,该区律师又成功参与化解了全市首起从行政调解转入人民调解的劳动纠纷,并拿到了法院的司法确认书,这一无缝转化实现了诉讼资源的节省,也减少了当事人诉累,为新时代下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贡献了新作为。
艰辛维权路的最后1小时
1月12日上午10时,武侯区法院立案庭内的律师调解室,四川蜀辉律师事务所律师谭钊与一起劳动纠纷案件的当事双方,在立案一庭法官刘丽的主持下,正在完成司法确认笔录。这起纠纷双方已达成一致,调解成功的案件对即将走完司法确认这最后一步的维权方来讲,艰辛的维权路即将结束。
此案还要从一年前说起。2017年1月5日,担任道路桥梁建设现场管理员的吕某在工作中受伤,经鉴定为七级伤残,而用工方却不承担劳动赔偿金,致使吕某为治疗借下巨额债务。吕某出院后,由于伤残找不到工作。吕某当时选择了通过劳动仲裁维权,但一直到2017年底都没有实质性进展,赔偿迟迟拿不到,吕某全家的生活陷入困境。
2017年12月12日,吕某向用工方所在地的武侯区红牌楼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委员会求助,这是一起进入了行政调解的劳动争议案件,且该案已通过仲裁程序进入了司法环节。于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立即向武侯区司法局、区法院请求指导支持。
经过研究,区司法局和区法院决定按武侯区诉源治理工作模式进行诉调对接,即先进行人民调解,然后按照诉源治理工作流程进行司法确认。就这样,按照相关工作机制,该案经过区委政法委“矛盾纠纷多元调解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多调办”)确认和同意后,该案正式从行政调解转入人民调解。
几天后,红牌楼街道工作人员和律师谭钊一起作为中立第三方,为吕某和用工方开展调解。调解中,谭钊发挥了重要作用,他反复向双方讲解分析相关法律法规和各自应承担的责任。经过5小时的调解,双方达成一致:用工方分两次向吕某支付各项赔偿费用总计320000元。双方当场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司法确认申请书等。
今年1月12日,谭钊又与当事双方来到武侯区法院立案庭的律师调解工作室完成了司法确认,并在司法确认书上签字。司法确认书效力等同于法院判决书,如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这对吕某来讲,意味着拿到赔偿款已是板上钉钉的事。签字那一刻,吕某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率先试行人调行调无缝转化
从申请人民调解,到最后司法确认,前后不到一个月就拿到了赔偿。吕某感叹:“这种形式太好了!”
武侯区司法局局长刘军远告诉记者,“这关键就是实现了人民调解与劳动纠纷的行政调解无缝转化。我区在全市率先试行,不仅极大节省了政府行政调解成本,也提高了调解效率,符合新时代下矛盾纠纷化解的新需求。”
区司法局副局长李云说道,当前,劳动争议处理机制是一裁两审制,经过仲裁程序的劳动争议案件大多数都会继续走司法环节,这样一来,一个案子从立案到一裁两审再到执行,如果当事人穷尽全部司法程序,扣除中间案件移送时间和相关鉴定时间,耗时一年多时间很是常见,这对像吕某这样的外来打工者来说常常难以承受。如果得不到及时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就有可能出现。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综治办主任谢波谈到,吕某案件的办理是区委政法委在律师调解工作中的一次积极探索,是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一个典型。谢波介绍,区委政法委成立的多调办对武侯全区调解资源进行了整合,吕某案件从仲裁程序顺利转入人民调解就是因为多调办发挥作用,也正因为有这样一个链条,案件才能顺利转入人民调解并最终快速化解。
律师调解获省高院院长肯定
谈到律师参与矛盾纠纷调解,不得不说它在全区诉源治理工作中取得的成效。据统计,2017年,武侯区法院受理案件26960,同比减少346件,在全市基层法院受案平均同比增长20.92%的情况下,武侯区法院受案数同比下降1.27%。该院受案件数在连续三年高位增长后首次小幅回落,成为成都市唯一一家受案负增长的法院。
数据背后的关键之一就是律师参与调解。武侯区法院副院长易文介绍,去年9月14日到12月31日,律师共接受诉前委派调解案件256件,调解成功进入法院以司法确认或者出具调解书结案47件;调解成功当场即时履行未进入诉讼程序27件。易文告诉记者,委派给律师调解的案件,大多是涉及到较为专业领域的纠纷,相信在未来律师会在诉源治理中发挥更关键的作用。
目前进驻武侯区法院的是四川豪俊律师事务所等3家律所共10余名律师和工作人员。四川豪俊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子豪就是进驻法院的律师之一。去年12月15日,省高院院长王海萍到武侯区法院调研。在立案庭的律师工作室,王海萍问正在办公的刘子豪,“你是什么时间入驻(法院)的?案件到哪个程序进入律师调解?调解流程是什么?你感觉效果如何……”刘子豪告诉记者,“王海萍一上来就连续发问,在律师工作室待了8分多钟,我能感觉到院长对律师调解工作的重视。”
王海萍对武侯区律师调解工作室参与诉调对接工作模式予以充分肯定。刘子豪也告诉记者,“我们在法院工作感觉很好,也得到了当事人的信任,今后我们将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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