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杨彩华) 1月13日,记者从市经信委获悉,经研究决定,2013年1月1日-2015年4月11日在成都市推广应用的新能源车辆地补申报正式启动。补助标准为,在中央财政补贴基础上,市级财政按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的40%给予配套补贴。
根据要求,申报企业为:本市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企业、非本市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企业注册登记的或委托的一家在本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汽车经销商;同时,在本市销售,且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4月11日期间在本市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并已完成中央财政补贴清算的新能源汽车(二手车和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购置车辆除外)。
新闻推荐
跳河救人不复回 府河空留潺潺声 轻生女子获救,小伙遗体6天后被找到 警方正为救人小伙申请“见义勇为”称号
救援队将救人小伙的遗体打捞上岸6天前,发现有人跳河后,在成都工作的内蒙古小伙萨其拉不顾同事劝阻,脱下外套后没来得及脱鞋就跳进府河。跳河女子终获救,然而,萨其拉却消失在府河中。直到12日晚,救...
成都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成都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