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新闻 新都新闻 温江新闻 双流新闻 郫都新闻 简阳新闻 彭州新闻 邛崃新闻 崇州新闻 金堂新闻 大邑新闻 蒲江新闻 新津新闻 都江堰新闻
地方网 > 四川 > 成都市 > 成都新闻 > 正文

只与村委会签合同 一公司丧失土地使用权

来源:四川法制报 2017-12-05 02:36   https://www.yybnet.net/

本报讯(王晓燕 记者 刘冰玉)昨(4)日,成都中院发布一起涉农典型案例,该案系青白江区法院审结的一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法院经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2007年,成都A公司与青白江区某村时任村委会主任签订合同,约定将该村8组34.5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流转给A公司。2009年,A公司与成都B公司签订合同,约定将某村6、7、8组的413.15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流转给A公司,合同转出方由B公司法定代表人、时任某村委会主任加盖私人印章和公司印章。2012年,由于与C公司的债务纠纷,A公司与C公司签订转让协议,将某村6、7、8组413.15亩土地的经营使用权及经济附着物转让给C公司,并出具遗失声明废止了与B公司签订的流转合同。

随后,A公司欲使用某村8组34.5亩土地时,发现该组土地村民已将土地重新选择流转给C公司,已无使用权。A公司遂将某村村委会告上法庭,请求判决某村村委会继续履行合同。

青白江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A公司未与农户直接签订合同,因某村村委会并非该土地的流转主体,合同须经农户认可方能得到履行。但是,享有流转权的农户将34.5亩土地重新选择流转给C公司,导致原合同履行不能,故对A公司要求某村村委会继续履行合同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遂作出上诉判决。

新闻推荐

青羊 心有敬畏 牢记宪法

“12·4”国家宪法日当天,青羊区司法局开展了全区各部门宪法宣誓及展览活动,迎着暖阳微风,感受宪法古今力量,弘扬宪法精神。各部门一一庄严宣誓,简洁的誓言,掷地有声,一份承诺,一份信守,表达着各部门干警...

成都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成都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评论:(只与村委会签合同 一公司丧失土地使用权)
频道推荐
  • 渠县作家李明春作品《川乡传》 外文版权输出7国
  • 九思:五十岁出道的诗人
  • 达州银行南充支行被评为 南充市“2021年度普惠金融工作先进单位”
  • 集优势,补短板,提升全程机械化率 大竹:向国家级种业大县迈进
  • 达州:优化营商“软环境” 铸造发展“硬实力”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