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玉玲
1月4日下午,一则处罚通报在成都的一家公司传开了,据一名知情人士透露,公司有3人因为上班时间在微信群里抢红包,被公司处罚了500元,而红包就是公司董事长罗先生发的。据了解,群里成员都是公司中层。(1月6日《成都商报》)
抢个红包,不料成了“炸弹”。此新闻一出,立即在网上引起热议,有网友称此举为“钓鱼执法”,也有网友戏言“再也不能愉快地抢红包了”“老板如此有心机,不演宫斗太可惜”。
笔者仔细看了这条新闻,罗先生管理的是燃气公司,行业特殊,对员工管理严格,之前也有过规定:“从2016年1月1日开始,上班期间严禁玩手机、聊微信、发朋友圈”。从这个前提来看,罗先生此举的出发点没有错,上班时间抢红包的员工受惩罚也是“罪有应得”。但作为一个管理者,用“诱饵”测试员工的手段实在不那么高明。
往小处说,罗先生用“诱饵”测试员工,是“人品问题”。耍手段、玩心计,这种“放阴招”的行为历来为人所不齿,人与人相处,互相尊重、以诚相待是前提,上下级之间也是如此。作为一个管理者,更应该做到为人坦坦荡荡,行事光明磊落,才能为员工作出表率。罗先生的做法不仅是对员工的不尊重,也是对自身尊严的贬损。
往大处说,罗先生此举暴露出该公司的管理制度“弱爆了”——员工是否遵章守纪,居然要靠董事长“亲力亲为”发红包才能测试出来。笔者以为,公司管理严格无可厚非,但有效的管理靠的不是管理者的“偷窥”和“钓鱼执法”,而是一套完善科学的制度。而对制度实施过程的监督、执行,也应该是制度赋予权力的专人或专门机构,而不是管理者自己说了算。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所有员工受制度约束,接受专人监督,违反制度接受相应的惩罚,一切有据可依、光明磊落,员工自然会无话可说。而罗先生用红包做诱饵监测员工,事后惩罚也完全出于自己的意志,缺乏制度依据,如此做法是凌驾于制度之上,无法让人诚服。
笔者以为,一个优秀的管理者,管理团队靠的一定不是手中的权力,而是运筹帷幄、谋划全局的魄力,能制定细致科学管理制度的能力,及时发现管理漏洞并妥善处理的洞察力,还有敬人自重、平和诚恳的人格魅力。反之,那种高高在上的管理者,用权力而非制度进行管理,甚至对员工耍手段、玩心计,能赢得员工的信任和敬佩吗?其管理的团队能长久吗?结果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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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成都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