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600839)今日发布公告称,10月26日,公司和三洋电机株式会社、松下电器株式会社签署了《事业承继合同》,公司和三洋电机株式会社签署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按照以上合同约定公司将作为“三洋”品牌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电视品类排他性授权使用者,在中国大陆范围内有权进行“三洋”品牌电视的开发、生产、销售和服务。四川长虹按其使用了许可商标的许可商品销售额乘以合同规定费率的方式计算各期间内的使用费金额。
成都商报记者 李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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