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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公安部官方微博发布消息,派出所不再办理18种证明,其中包括“我活着”、“我妈是我妈”等证明。市民在需要开具相关证明时,从派出所转战社区,而社区也称有难度……
“有些事情,社区无法查证真伪。”达城凉水井社区的段主任对记者说,“每天开那些奇葩证明至少在10个以上。”
段主任感到无奈的依然是证明“我妈是我妈”,她举例,上周社区有一位90多岁高龄的老婆婆被要求开“亲属关系证明”,但是由于老婆婆生育的5个子女早在多年前迁出该社区,有的甚至去了重庆和成都,年龄也均60多岁,需要证明她是这5个子女的妈妈。“我们做了很多工作,走访了很多人,但因为她一直独自生活,调查很难”。最后,段主任只得让老人家自己写了份承诺书,保证亲属关系属实。
建议部分证明由专业机构出具
除了开具“我妈是我妈”、“身份证丢失”等证明,有些“我没有精神病”、“我没有违法犯罪记录”、“婚姻状况”、“我住院了”等证明,在社区工作人员看来,完全可以由相应的部门开具。
达城红旗路社区郑主任告诉记者,这次公布的派出所不再开具的18种证明,老百姓在很多部门办事时还是要开。郑主任说,他上次还遇到一个男青年要求他开具“我没有精神病”的证明,但遭到他拒绝。
类似证明段主任也同样拒绝过,前不久一家茶楼办执照时,被某部门要求证明其建筑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这种面积测量应当由专业机构鉴定,难道以社区测量的为准?”
还有异地就医证明,在报账时,明明老百姓可以提供病例以及住院的相关信息,但是却偏要社区证明此人确实在外地就医,“我们也是根据居民提供的材料出具,为何相关部门不能简化老百姓办事程序?”采访时,这是很多社区工作人员共同的心声。
社区 有些证明可以电话核实
郑主任还对记者说,一名男青年应聘出租车司机,要社区证明他无犯罪记录,但是社区人口流动大,新增外迁人口无法查实。郑主任说,派出所不开这类证明后,牵涉到追责制度,万一出了什么事情,无形中也加大了社区的风险。
(本报记者 张黎丽 洪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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