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经济日报讯(记者 李洋)昨日,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通知,自9月1日起,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四川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遵通知办理。
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 今年4月四川省曾出台相关文件,提出上述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实际执行中,多数市州已按首套房贷款还清后,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按20%办理。
成都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成都的情况是购买新建商品房的职工,首套房首付两成;二套房在首套房贷款结清的前提下,首付三成;首套房贷款未结清的,二套房首付四成。
对于成都何时正式开始执行二套房首付新规,该负责人表示,“将以收到正式文件为准。”而且,在文件发布和收到之间还存在一个时间窗口,在此期间产生的贷款申请是否享受最新政策规定,必须等具体的业务操作规程确定才能给出正式答复。
业内人士认为,新政有助于进一步增加老百姓住房购买力,带动四川省房地产市场回暖。截至8月底,四川省公积金个贷率达72.92%,较年初增长8.34个百分点,连续5个月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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