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成都市城镇个体工商户和具有执业资格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管理办法》。办法规定,11月1日起,具有成都市户籍,男性60周岁以下、女性55周岁以下的成都个体工商户和具有执业资格的自由职业者将可自主缴存住房公积金。
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存公积金,单位缴存的部分和个人缴存的部分均由个人承担,缴存比例不低于12%,缴存基数以上一年月均纳税收入为准,且不低于该市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新闻推荐
第十四届西博会临近,位于成都世纪城新国际会展中心的主展场内,各展馆正加紧布展。图为10月20日,工人正在安装四川展区的灯箱管。...
成都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成都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