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先生开了三个月的车是2017款
明明买的是“2018新款雪佛兰迈锐宝XL”,怎么就变成了2017款?
今年2月5日,何先生在金堂天汇雪佛兰4S店支付定金,贷款购买了一辆2018款迈锐宝XL锐驰版,一周多后办理上户、提车,对车不熟悉的何先生还是请朋友开回家的。平时用车不多,6月19日前后,何先生向表哥提起感觉车跟此前看车时有些不一样,经过朋友帮忙鉴别,这才发现,自己开了3个多月的车,是2017款。
23日、24日下午,成都商报记者多次联系事发4S店销售经理黄先生,对方表示事情仍在调查中;对“车主称4S店确实提错车”的说法是否属实,亦表示“在调查中”。律师表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4S店提供的车辆和实际购买方所选择的车辆不同,购买方可以要求出售方予以更换,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同时也可以要求4S店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车主:
开了3个月的新车
发现是旧款
何先生告诉成都商报记者,今年2月5日,他在金堂天汇雪佛兰4S店,打算买一辆车。因为自己不懂车,何先生特意请了亲戚朋友帮自己选车。经过一番选择,何先生看中了一辆2018新款白色雪佛兰迈锐宝XL锐驰版,成交价格为15万元。
一周多以后,何先生如约到4S店提车,办理上户手续。“他(工作人员)开到路边,我还是请朋友来开的(上户)。”何先生说,虽然他驾照拿了好几年,但一直没开过车,所以办完手续后,特意又请朋友帮忙开了回去。
因为上班的地方离家近,买车后,何先生并没有经常开车,到6月份,行驶里程才1000多公里。“我感觉不对的是,试驾的时候,停车之后后视镜会自动收起来,但是这辆车没有。”直到6月19日前后,何先生向表哥毛先生提起此事,毛先生又请了懂车的朋友来看,才发现车确实不是2018款。毛先生告诉成都商报记者,从外观上来说,最明显的区别,是2018新款车的车尾处有530T的字样,而何先生的这辆车没有。
毛先生说,发现车不对后,何先生找过4S店销售工作人员,对方一开始表示,何先生购买的就是2017款,当时买车时,2018新款还没出来。但在何先生出具的订车合同上,注明了确为2018款。销售人员又表示,两款车并没有太多的不同,只有尾标的区别,指导价都一样,可以赠送何先生一定量的积分,可以用作一次车辆后期保养。成都商报记者从何先生的微信与销售人员的对话,看到了这一沟通过程。
4S店:
事情经过需要调查
不便回应
6月22日下午2点,成都商报记者在金堂县大学城附近见到了何先生和他的新车。根据对比雪佛兰官方网站,2018款雪佛兰迈锐宝XL锐驰版图片,车尾左后方,确实为530T的标志,而何先生的车后方同样位置处,是一个红色的金属字母标志。而根据何先生查询的车辆识别码信息显示,该车辆的车型为1.5T、2017年。
记者辗转联系上该4S店销售经理黄先生,对方表示,已得知此事,但事情经过需要调查,不便做回应。23日,毛先生告诉成都商报记者,4S店提出给予6000元补偿,但表弟和自己没有接受,已投诉至12315,如果没有结果,将走法律程序维权。
多家4S店:
新款旧款配置上没差别
但“外形有改变”
6月24日,成都商报记者以购车咨询为由,拨打了金牛区、武侯区、高新区多家经销商4S店销售电话,工作人员均表示,目前销售的雪佛兰迈锐宝XL锐驰版均为2018款。
高新区一家4S店的销售人员介绍说,现在都是2018款,两款车只是在尾部有一个商标不一样,其他都是一样的。武侯区4S店销售人员介绍说,现在这款车都是2018款,2017版停产了,厂商不会再生产。2018版主要在外形改变,性能方面,发动机、变速箱都没有改进,外形“更憨一点”,价格都是一样的。金牛区的4S店销售人员也表示,现在卖的都是2018版,配置上都是一样的。
律师说法:
签订了购车合同
应按合同约定交付
君泽君(成都)律师事务所陈小虎律师表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4S店提供的车辆和实际购买方所选择的车辆不同,购买方可以要求出售方予以更换,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同时也可以要求4S店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建议双方还是能够通过协商的途径进行解决,如果确实协商不好,可以通过诉讼程序来解决。
成都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刘秀律师也表示,当事人签订了购车合同,4S店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交付约定的车型,因为合同约定为2018款是此合同的标的,如果4S店交付的并非该标的,那么不符合合同约定,4S店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要么继续履行合同,为消费者更换2018款车型,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要么,双方协商变更合同,按照车主的诉求,车主购买2017款,4S店给予一定的差价弥补。
成都商报记者 于遵素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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