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冉倩婷
根据金堂县环保局统计数据,1月1日至20日,金堂县委托该县环境监测部门对自身进行污染源监测的企业超过70家,比去年同期增长40%。与此同时,价值七八百万乃至上千万元的各类环保设施,在2015年1月1日之前被金堂县多个企业相继“增设”投入使用。
2015年1月1日起,我国新《环保法》生效,新《环保法》究竟效果如何,记者近日选择了具有“千里沱江之首”和“成都市节能环保产业基地”双重身份的成都市金堂县进行探访。
虽早有预感,但这20多天里的变化还是让金堂县环保局副局长、金堂县环境监测站站长岳萍有些意外,“大大超出期待,企业在重压之下正在主动积极求变。”
企业主动来委托监测
1月13日,岳萍接到一个不同寻常的“密电”,“有点稀奇,以前都是深更半夜打来投诉,这个电话是推荐我去参观。”让岳萍更觉得稀奇的是,对方推荐参观的企业竟然是一家被她列在心头那张“黑名单”上的超标排污“典型”。
这家企业位于金堂县淮口镇,是一家印染企业,岳萍对它的印象很不好——污水处理设施很简单,往里加药全凭“感觉”,大红大黄的染料流得遍地都是,突击检查COD(化学需氧量)排放、氨氮排放等经常超标1.5倍以上。
接到“稀奇电话”的岳萍在14日上午赶到淮口,企业现场的作业情况让她吃惊:染料遍地流的情况改善了不少,不仅上马了价值740万元的污水处理自动控制设施,企业甚至自己将COD排放标准设置为100毫克/升,“要知道依法排放标准是200毫克/升”。据岳萍了解,近期,价值七八百万乃至上千万的各类环保设施已经被金堂县多个企业相继“增设”投入使用。
而整个金堂县环境监测站的工作量则在1月份里骤增。据统计,1月1日至20日期间,金堂县主动委托该县环境监测部门对自身进行污染源监测的企业超过70家,比去年同期增长40%。“值得注意的是,企业是主动来委托监测,而以前是我们追在人家后面不放。”岳萍说。
按日计罚成“重型武器”
“现在大家都怕被‘按日计罚\’。”金堂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大队长王琳说,以前是抓到一次罚一次,对企业缴纳罚款还有一定的期限,企业通常拖到最后才交。“比如一次罚5万元,有些企业几天下来的治污成本就超出这个数,治污成本远比违法成本高,相对企业来说还‘赚\’了。”新法生效后,按照“按日计罚”条款,5万元的罚款如果拖15天就要缴纳75万,违法成本大大高于守法成本。“此外,新《环保法》当中的‘违法排污信息公开\’等条款还会对企业融资造成不良影响,起到了震慑作用。”
配合新法,金堂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还推出了“错时执法”制度,进行分人包片、24小时巡查执法,“要彻底断掉某些企业利用下班时间、节假日进行违法排污的后路。”
微评
违法成本更高成为一剂治污良药
□张红霞
企业主主动来电要求检查排污,主动投入巨资购买环保设备,主动申请检测的企业同比增长40%……这些让人欣喜的“主动”,在新《环保法》实施之前不可想象的,如今却出现在“千里沱江之首”的金堂,让人不禁为之叫好!
为保护川中干流的沱江,金堂的环境保护十分重要,这一显著变化,无疑是给沱江下游城市居民的一个利好消息。
探查其中关键,在于“按日计罚”的出台。这是新《环保法》的一个亮点,解决了过去违法成本低、屡禁不止的顽疾,使得企业主不得不在守法成本和违法成本间作权衡——既然非法排污不划算,当然也就没有偷偷摸摸、顶风作案的价值,不如主动守法,至少还能赢得政府和社会的支持、肯定。
20余天产生的变化也许只是开始,可以期待金堂将有更振奋人心的消息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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