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刑侦民警如何让案发现场留下的痕迹“开口说话”—— □本报记者 刘宏顺 文/图
深夜,远离城市的山坡上,一辆私家车燃烧殆尽,前排驾驶座椅上,一对母女的遗骸紧紧抱在一起,面目全非。后备箱中,丈夫被肢解的尸体七零八落。
刑侦民警现场勘查断定,“这是一起碎尸后的自焚案件,没有第四人参与,而且这不是碎尸案的第一现场”。
这不是福尔摩斯侦探小说中的场景,更不是香港警匪片剧情,而是发生在今年8月21日金堂县福兴镇真实的一幕。现场作出这一判断的,正是勘查小组中的痕迹鉴定民警罗霄。
案发现场,民警如何运用高科技手段搜索肉眼看不见的东西,寻求案件突破线索,锁定犯罪嫌疑人?9月2日,记者走进全国唯一一支现场勘查大队——成都市公安局刑侦局现场勘查大队(以下简称现勘大队),揭开痕迹民警的神秘面纱。
罗霄介绍,案发现场,警队凭借从国外进口的“秘密武器”,“可以直接找到肉眼看不见的东西”。
在现勘大队仪器保管室,几排黑色手提箱一字排开,打开其中一个,装的是酷似手提灯的机器和几个护目镜。“这是激光生物发现仪,能发出5种不同频率波段的激光,遇到血液、汗迹等体液残留,发案现场即使被反复擦洗,仪器中也会有荧光显示。”罗霄说。
民警随意进入一间办公室,拉下窗帘、将“激光生物发现仪”调到绿光波段,护目镜中,刚才还洁白无瑕的墙壁,立马露出星星点点的荧光斑点和网格状图案,墙上张贴的文件上,一个个荧光手印清晰可见。“光斑是大家平时打喷嚏时,残留在墙上的唾液;网格状图案则是脱掉鞋子后,袜子碰到墙壁残留下的汗液。”罗霄介绍,金堂案子中,之所以能断定当事人属于自焚,就是收集起所有的体液残痕后,民警均未检测到第四人的DNA。“人体随时随地都在掉落脱落的组织和细胞,通过生物检材技术很容易发现,只要嫌疑人作案,哪怕现场伪装得再好,还是会留下蛛丝马迹。”成都市公安局刑侦局技术处副处长兰涛介绍,为打造全国一流的现场勘查力量,2005年成都成立了全国唯一一支现场勘查大队,并前后投入近3000万元资金添置高科技设备。
普通人眼中,痕迹民警是“技术控”,但兰涛说,“日常工作并没有大家想象的那么酷。”
在发案很久的现场,痕迹民警不仅要围着尸体转,还不能戴口罩。因为味道也是现场勘查的一部分,比如纵火案现场,你必须确定现场残留的是汽油味、煤油味还是香蕉水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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