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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湖本是利民事 村民为何有怨声?

来源:四川日报 2014-02-19 13:52   https://www.yybnet.net/

——金堂县赵家镇碧山村新修人工湖争议调查

修湖蓄水本是利民的好事情,却给沿岸农户带来了新烦恼——近日,金堂县赵家镇碧山村村民解代元致电民情热线(028-86968696)反映,自打屋前的人工湖修起来,住了几十年的老屋再也不敢住了——湖一蓄水,3户农民屋里地面常年水汪汪;洪水季节湖里涨水,农户院里可以抓鱼;担心半夜涨水,60岁的老农只好带着3个孙儿孙女到邻居家借宿;由于修湖占地,附近四五十亩水田和旱地“永久性淹在水下了”……

情况到底如何?1月10日及2月17日,本报记者先后两次来到金堂赵家镇碧山村采访。

□本报记者 阮长安 安微/文 衡昌辉/图

[焦点一]

水库水位太高村民担心居住安全

村民:洪水季涨水院里可抓鱼

碧山村属于龙泉山脉丘陵地带,位于成德南高速公路边。2012年底,当地在两座山头之间新修了一道土坝,拦起了一个占地几十亩的人工水库,当地人叫碧山湖。农民解代元的房子就在水库边。

从现场看,碧山湖最近刚放过水,解家门口2米外的地方,水渍依然清晰可见,进出解家的土路上有明显的淤泥。指着距离家门口仅有2米远的滩涂,解代元说,“一个星期以前,这里都淹在水面下。”解家院子的围墙也有明显裂痕,“6月间涨大水泡坏了”,用几根水泥杆撑着。解家房前屋后有近百棵柑橘树,临湖的几十棵树下面,也有明显的水淹痕迹。

解代元说,碧山湖修建于2012年,蓄水后水平面和他家房子地基高度差只有70厘米。由于水库水位太高,蓄水一年以来,解家房屋地面再也没干爽过,所有房子地面全是湿漉漉的。山洪下来时,湖水一直涨到他家院子里。2013年6月、7月几次大洪水期间,院子里一度都能抓到鱼。

解家房子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是砖土结构的老房子,“6月间,有两天晚上,雨一直在下,碧山湖一直涨水,眼看着水要漫进屋子,我们几家人都不敢在家待,我只有带着3个孙儿孙女到几百米外的邻居家借宿。”

解代元所在的碧山村22组有200多人,只有解家三户人的12间房子位于湖边。其他农户房屋最近的距离水边也有300多米,但碧山湖涨水时,尾水会淹没他们十多亩的田和地。同在22组的村民刘光江说,他家一亩多的生姜因涨水在去年6月被淹,至今没有得到任何补偿。村民刘光泽说,当时被淹的还有其他人的柑橘林和一些田地,也都没有收到补偿。

政府:集雨面积超预想

新修的人工湖一涨水就淹了农房,相关部门在修湖时是如何考虑的呢?

金堂县水务局副局长唐中文说,成都市在龙泉山脉实施“百湖”水源工程,碧山湖是其中的一个项目,工程不仅将为龙泉山区解渴,还能发挥“生态+经济+社会”的多重效应。碧山湖设计库容9.54万立方米,坝长124米,按标准连小型水库都算不上,只能属于“堰塘”,所以“设计时没有搬迁计划”。碧山湖“预算1209万元,已经完工但一直未审计验收”。

省农水局农水处相关负责人也介绍,库容上了10万立方米就属于小二型水库,明确规定了在水库工程管理范围和库区范围内一定距离内不允许有建筑,也不允许从事农业垦殖生产,“但碧山湖只能算堰塘,对工程和库区范围内的建筑及农业活动目前并无明文规定。”

按照设计规划,碧山湖是按照“50年一遇”的标准设计和施工的,目前溢洪道是7米宽,溢洪道底板高程比解家房子地基低70厘米,“湖修好后发现,上游集雨面积比预想的大,溢洪道排水能力跟不上,2013年底,水务部门决定拓宽溢洪道。”

今年元旦之后,碧山湖已经排空库容,溢洪道拓宽工程已经设计完毕,将由现在的7米宽拓展到10米,高程不变,现在正处于招投标阶段,所有工程将于5月雨季开始前全部结束。

赵家镇镇长沈玉秀表示,镇政府将与解家协商,动员他们3户搬迁到镇上更安全地段,一劳永逸地解决相关问题,相关搬迁费用将参考“对农户最有利的政策执行”。

2月17日本报记者再次采访时,赵家镇相关工作人员称,将在解家临水一面的门前安装20多米长、1.2米高的护栏,暂时解决人员安全问题。

[焦点二]

“租”来农田修湖村民心里有疑虑

村民:地都在水里了还能种吗

据解代元反映,碧山湖不仅影响他家的房屋,由于修建碧山湖,他所在的碧山村22组及附近16组四五十亩水田和旱地“永久性淹在水下了”,这些田地并不是“征用”而是采用“租赁”的方式占用的,但村民至今没有看到租赁合同。

碧山村村支书刘应繁说,2012年村里和22组、16组等四个村民组100多户农民“逐一协商”,从村民手中“租下这些地”,赔偿了青苗费等一系列款项后,金堂县水务部门在这里修建了碧山湖。随后两年里,涉及的农户参照“被租用”的土地面积,按照1200元/亩/年的租金标准“及时足额”拿到了租金。

按照刘应繁的说法,当初涉及的100多户村民都签字同意“租地”了,政府才敢修建碧山湖。但在1月10日、2月17日本报记者两次采访,在碧山村、赵家镇、金堂县水务局都未能见到这份“租赁合同”。

那么,“涉及的村民都同意租地”这一说法站得住脚吗?碧山村村民解代平、解代知提供书面材料称,当初“村里租地”他们两家都“没有签字,也没有让人代签”,但这两家近两亩水田现在已长眠碧山湖底。

本报记者采访了将近20名村民,谁都说不清楚碧山湖占用的地要“租”多少年,村民刘光敏问道:“地都在水里了,以后还能拿来种吗?”关于1200元的租金标准,受访的大部分村民表示“目前看起来还可以”,但也有人疑虑“不晓得以后会不会上涨。”

政府:水塘建设符合相关政策

租地修水塘,沈玉秀证实了这个说法。1月10日沈玉秀介绍说,水库淹没区“有一些田地”,总共是50亩左右,但“应该不属于基本农田”,当时签了租赁合同,“是碧山村和涉及的该村22组、16组等签的,租金按照1200元/亩/年,直接发放到相关农户的惠农卡上。租地属于村里一事一议的内容,镇上只负责协调。”

租地修水塘是否违规?沈玉秀说,碧山湖占地之前“统一调过规”,已经是一般农田,可以用于涉农项目开发。2月18日,金堂县国土监察大队大队长蒋世明回复本报称,碧山湖用地占用的是一般农田,不牵涉基本农田,修水塘也有农业用途,符合相关土地政策,但“具体占用了多少农田,金堂国土监察大队不清楚”。

省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热线12336工作人员说,国家基本农田有“政策红线”,改变用途需要国务院审批;一般农田上修水塘、人工湖,具体要看是否改变了农田的农业性质。省国土资源厅执法总队表示将就碧山湖用地情况是否合规合法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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