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唐丽 张光才记者 吴显云)记者昨(30)日从简阳市检察院获悉,该院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不仅关注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司法保护,同时注重多方位探索创新未成年被害人保护工作,取得较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主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依法保障未成年刑事被害人的诉讼权益。秉持“司法人文关怀理念”,选聘9名心理疏导师,对未成年刑事被害人心理创伤和经济困难进行双重救助。着眼“检察+社会”工作布局,努力构建长效预防机制,加强与综治办、团市委、关工委、教育局等部门衔接,引入社会力量形成合力,提高诉前预防效果,2016年以来在全市范围持续性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活动30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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