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破景区内外体制壁垒和管理围墙,推动门票经济向产业经济转变——
□本报记者 刘星 朱丽 李晋平
推动我国旅游从“景点旅游”向“全域旅游”转变,从门票经济向产业经济转变,构建新型旅游发展格局——这是1月份举行的2016年全国旅游工作会议提出的工作重心。在2月26日举行的全国旅游规划发展工作会议上,国家旅游局再一次提出:“十三五”期间,为从根本上解决旅游业发展问题,我国旅游业发展将向“全民+全域”模式转变。
一时之间,“全域旅游”成为了“十三五”开局之年的热门话题。《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就提出要推动四川藏区、彝区全域旅游发展;四川省旅游景区管理协会近日也提出,四川旅游景区新规划要走全域路线,从封闭的旅游自循环向开放的“旅游+”融合发展转变,从旅游企业单打独斗到社会共建共享转变,在景区规划上也要将景区和城市相融合,为发展全域旅游做好铺垫,破除景点景区内外的体制壁垒和管理围墙,实现多规合一,实行公共服务一体化,延长旅游景区产业链,实现旅游监管全覆盖,推动四川省全域旅游发展。
日前,国家旅游局印发《关于公布首批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名单的通知》中,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的262个市、县,四川省共11个市(州)、县上榜,包括乐山市,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甘孜藏族自治州,成都都江堰市、温江区、邛崃市,广元市剑阁县、青川县,雅安市宝兴县、石棉县,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仔细分析这11家上榜名单,乐山、甘孜和阿坝3个市(州)早在几年前就在尝试打破“景点旅游”的模式,提出了全域旅游概念,而其余8个区(市)县也以发展旅游业为“头等大事”,在旅游的指挥棒下发展其他产业。
记者从省旅游局了解到,这11家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原则上拥有2-3年时间从“海选”晋级为真正的“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那么,要正式列入“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名录,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国家旅游局在《关于开展“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旅发[2015]182号)中,提出6项主要考核标准:旅游业增加值占本地GDP比重15%以上;旅游从业人数占本地就业总数的比重20%以上;年游客接待人次达到本地常住人口数量10倍以上;当地农民年纯收入20%以上来源于旅游收入;旅游税收占地方财政税收10%左右;区域内有明确的主打产品,丰富度高、覆盖度广。
对于成功创建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单位,国家旅游局等将给予支持,这些单位将优先纳入中央和地方预算内投资支持对象,优先支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优先纳入旅游投资优选项目名录,优先支持A级景区等国家重点旅游品牌创建。记者从省旅游局了解到,四川省对于“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相关政策、规划还在制定中,将于近期召开专门的会议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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