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五年回顾(一)
引言
伴随着四川走过极为艰难而不平凡的五年,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肩负历史使命,牢记人民重托,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紧紧围绕中央大政方针、省委中心工作和决策部署、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工作,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新立地方性法规25件,修改56件,废止8件,批准成都市地方性法规和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64件;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83个;开展15部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备案审查政府规章等规范性文件1052件;任免和批准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84人次……
五年,省人大常委会用行动谱写历史,推动民主法制建设新进展。
五年,省人大常委会用决心搭建桥梁,助推全省经济社会大步向前。
□本报记者 熊润频
过去的五年,四川书写了从悲壮走向豪迈的恢弘篇章。
丰碑的铸就,离不开这样一群人:他们身先士卒,长期奋战在灾区一线拼“体力”;更不忘使命,坚持在灾区调查、督查拼“智力”“心力”,为重建立法护航,给予有力支撑。
他们就是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灾后重建的重要力量。
紧急动员人大战线打“硬仗”
汶川特大地震之后,省人大常委会把抗震救灾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和首要任务,积极投入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常委会在第一时间紧急动员、迅速行动,成立抗震救灾领导小组,作出应急部署,号召全省各级人大迅速行动起来。按照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安排,常委会主任和副主任第一时间赶赴汉旺、映秀、清平、唐家山、紫坪铺等抢险救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救人、抢通保通、卫生防疫、安置群众和灾区维稳等重要工作。
在处置汶茂路塌方、都汶路罗圈湾及映秀泥石流等重大次生灾害战斗中,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灾区一线,与当地干部群众一道,奋力打赢一场场“硬仗”。
重灾区人大勇担重任,迅速行动。
“紧急行动起来,全力以赴投入抗震救灾!”震后不到两小时,德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在院内召开紧急会议,要求机关全体干部迅速进入“战斗”状态。会上,26人举手报名,要求到第一线参加救援和救助工作。年近55岁的女职工江道秀为了争取到前线的机会,报名时将自己的年龄改小了10岁。
“在抗震救灾的关键时刻,人大要有大作为!”地震发生后,交通通讯断绝,阿坝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与州委书记一起,第一时间徒步进入震中映秀镇。绵阳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领机关30余名干部职工日夜值守在绵阳南郊机场,在近百个小时的高强度工作中,参与组织接受赈灾物资、组织车辆运送救灾官兵;绵竹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和机关干部职工克服重重困难,在10小时内,让10万受灾群众吃上了灾后第一顿热饭;广元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两个突击工作队,慰问受灾群众,帮助开展救灾工作……
非重灾区的各级人大和人大代表心系灾区、积极参与。据统计,震后,全省各级人大和人大代表在积极投身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的同时,向灾区募捐钱款达1.52亿元。
快速反应为灾后重建提供法制保障
大灾之下的四川,满目疮痍、百废待兴,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任务异常艰巨。迎难而上,省人大常委会立足本职,围绕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快速反应、沉着应对,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保障作用,为支持和促进灾后重建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震后第9天,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批准北川羌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抢救、传承和发展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行动积极展开。
震后74天,省人大常委会一次性审议并通过关于汶川特大地震中有成员伤亡家庭再生育的决定,截至2012年12月底,地震灾区已有3410名婴儿诞生并健康成长。
地震中,都江堰市向峨乡石碑村妇女主任肖芳玉14岁的女儿遇难,巨大的悲痛差一点摧垮了这个乐观爱笑的农村妇女,“要不是又有了新生命,我的人生不知道会怎样!”2010年9月,儿子出生,取名“重生”,这个饱受创伤的家庭重回正轨。
为给灾区干部群众及时提供法律指导和咨询服务,常委会还组织编印了《抗震救灾及恢复重建法律法规政策选编》;为促进志愿服务活动规范有序开展,总结经验并结合实际制定了《四川省志愿服务条例》;为进一步把援建项目管理好、使用好,修订《防震减灾条例》,特别就严格管理捐建、援建的工程项目,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者拆迁、拆除作出规定。
“灾后重建事关四川长远发展、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必须坚持以法律法规为保障,确保灾后恢复重建沿着法制化的轨道顺利进行。”灾后重建在灾区全面展开时,时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甘道明语气坚定。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既是关系民生的“热点”,又是灾后重建的“难点”。2010年7月,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决议在常委通过,推动全省“进一步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提升本地区综合竞争实力,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同一次常委会议上,省人大常委会依法作出关于加强农村村民住宅抗震设防管理的决定,在全国率先通过立法推动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快建立提高农村村民住宅抗震设防水平的长效机制,切实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2011年10月和2012年1月,《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和《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先后实施,对于全面总结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取得的巨大成绩和建设管理经验,确保城乡规划的科学化、规范化,以及推进全省各地,特别是地震灾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深入开展,建立长效机制,提供法制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依法监督 助推重建步伐
如果说地方立法为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搭建起法制轨道,依法监督则支撑四川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的步子迈得更稳、更大。
震后70天,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的报告,此后连续三年听取和审议全省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报告并作出相关决议。
震后100天,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赴重灾区,对价格法和四川省价格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重灾区群众生活必需品以及钢材、水泥、砖块等恢复重建急需商品的价格监管,保障灾后重建顺利进行。
在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上,连续两年开展调研,听取和审议有关专项工作报告,要求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救灾资金和物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向全国人民和国际社会交一份“明白账”。积极支持政府依法多渠道筹集重建资金,先后四次审议批准省政府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筹措灾后重建资金630亿元。
重建过程中,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辗转各个灾区,问民情、解民忧,不仅按照省委要求,对因灾失地农民安置帮扶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推动20万因灾失地农民耕地、宅基地的落实,解决好长远生计,还专题调研了灾后重建和产业振兴、园区建设等方面情况,形成“5·12”汶川特大地震法制建设研究专著和通信行业应急机制建设、大型灌区灾后重建工作、灾后旅游重建等一批调研报告,提出建议意见300多条。
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活跃在灾后重建的“第一线”、“大后方”,成为推动加快建设灾后美好新家园的重要力量。“倒下的是废墟,崛起的是心灵。我们有信心和决心在三至五年内重建一个新宝山!”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人大代表、彭州市龙门山镇宝山村党委书记贾正方在震后第一个春天召开的省人代会上庄严承诺。五年之后,一个更加现代、富裕和充满幸福感的新宝山展现眼前。
从伤痛到辉煌,从悲壮到豪迈。大灾后的蜀中大地树起丰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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