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崇州法院法官来到一处农家院落里抓猪……原来,这是该法院执行“春雷行动”专项执行活动中的一次强制腾退行动。当日上午8时,崇州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带着20余名干警,来到锦江乡一处农家院落,开展执行行动,腾退清空房屋。这处土地已被判给申请执行人,但租赁到期后,租住在这里的何云(化名)却拒绝搬离。今年2月,崇州法院给何云寄去了腾退公告,告知他不腾退造成的损失由自己承担,但何云不为所动。
崇州法院执行局局长杨文军回忆,院子里养着许多牲畜和家禽。进入院子后,法官对6只猪进行“腾退”,将猪赶到了车上卖给收猪人,所得收入交给主人何云。 “抓猪”只是执行“春雷行动”专项执行活动的一个剪影。在整个执行行动期间,崇州法院拟采取曝光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依托公安机关协助查找、司法拘留被执行人等措施,并确定200件影响重大案件进行集中执行。
当天,执行人员还来到院落附带的鱼塘,现场捞鱼当场过磅卖给鱼贩,并请来公证处工作人员做见证。此外,近30只鸡、鸭、鹅也被执行人员抓住交给何云运走。院里的两棵树难以搬走,于是折价3000元处理。经过9个多小时的执行,法院全部搬离被执行人的家具家电及相关生活用品,协商处理其饲养的鸡、鸭、猪、狗等牲畜,前后运了34车。成都商报记者 祝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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