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文)昨(24)日,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最高检日前确定四川为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全国首批13个试点省份之一,为期一年。1月19日,省检察院召开动员部署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6个试点市级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和未检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树壮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结合工作实际探索开展检察监督的方式、方法和流程、机制,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手段,将个体监督汇合成综合保护的网络。依托研究机构探索出符合检察规律和少年司法规律的制度成果。力争通过一年试点,建立一批专业化办案机制制度、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成熟工作模式、打造一批有重大影响的案例和事例、培养一批适应新时代少年司法保护的综合型人才,为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行涉未刑事执行和民行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贡献四川智慧、树立全国榜样。
据了解,此次试点内容集中在两方面。刑事执行检察方面,检察机关将通过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减少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必要的羁押;对已经实行未成年人集中羁押的地区,探索由未检部门主导开展监督工作,有条件的检察院将探索由未检部门对少管所进行派驻监督,实现监督、维权、帮教一体化;探索以未检部门为主对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相关活动进行监督,推动建立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特殊矫正机制。
民事行政检察方面,检察机关将开展对未成年人监护侵害和缺失的监督,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涉案未成年人的安置工作。对在刑事案件之外发现的,因监护侵害和监护缺失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或导致未成年人处于危险状态的要依法开展监督;发现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侵害众多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依法提出检察建议,探索开展支持起诉等工作;开展涉及未成年人的家事审判监督,未检部门与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进一步研究具体案件的受案范围,加强对此类案件审判活动和生效判决裁定的监督。
试点单位名单
成都市检察院(武侯区检察院、崇州市检察院)
泸州市检察院(江阳区检察院、纳溪区检察院、古蔺县检察院)
巴中市检察院(平昌县检察院、通江县检察院)
雅安市检察院(天全县检察院、芦山县检察院、宝兴县检察院)
德阳市检察院(中江县检察院、什邡市检察院)
眉山市检察院(东坡区检察院、仁寿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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