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金舆名苑二期”业主:
我公司开发位于崇州市蜀州中路号的“金舆名苑二期”商住项目,于年1月 日至日在小区内临时物业中心办理交房手续,为您能尽快搬进新家,请您注意如下事项,所有资料都是办理产权证时需要使用的,请您在交房时注意如数携带相关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一、本人及所有共有人亲自到场办理:
所有资料均用A4纸张复印,第二代身份证需要复印正反两面。
1.《成都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2.所有购房款收据原件(按揭客户包含首付款收据及按揭款收据原件);
3.本人及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提供一份以家庭为单位的房屋查询表(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
二、如本人及所有共有人不能亲自到场办理:
(1)所交资料同上。
(2)代办人需提供经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注意事项:
1.未满周岁(年龄判定为交房后推迟1年仍未满岁)的合同中约定的买受人应由其监护人(监护人与未满周岁的合同中约定的买受人在同一户口簿)办理,需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2份/户,其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户到场办理(户口薄首页和当事人页均需复印)。
备注:①若监护人与未满周岁的合同中约定的买受人不在同一户口薄上,则需提供出生证明及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原件,且关系证明须包含双方身份证号码。②周岁以上周岁以下的合同买受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户。
2.已满周岁的买受人由本人自行办理。
3.以上所提交的相关资料以最终办理权证时政府相关单位确认为准。
四、交房相关费用(详见本司交房现场公示《中港城交房相关费用明细》,该费用代收代缴,最后根据政府相关部分实际收费情况多退少补);其他:物业管理相关费用。
四川博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都烨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全体员工恭祝您和您的家人乔迁新居!再次温馨提示:请您携带完整相关资料,并准备相关费用办理交房手续。
四川博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金舆名苑项目部
二0一七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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