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静刘耿
以沟通、协调与指导为特征的“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良性互动机制”是近年来我国各级人民法院在行政审判过程中创建的一种新机制。自年起,崇州市人民法院与崇州市政府部门探索构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不仅促进人民法院提高行政审判工作效率、实现和谐司法,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而且有效促进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不断规范行政行为,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今年1-月,崇州市人民法院共受理行政非诉执行申请审查案件6件,其中有1件经协调,由申请人撤回了执行申请。
主要措施
六大机制促进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良性互动
规范行政应诉的机制。崇州市要求,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或有可能调解结案的,或行政机关上诉以及申请再审的诉讼案件,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自觉、依法接受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
建立重大案件联动协调机制。在审理全市有重大影响或敏感度强、社会关注度高、疑难复杂的行政案件,或案情重大,通过判决不利于案件解决且需要协调的行政案件时,崇州市人民法院与市法制办及时沟通协调,最大限度地化解争议。
建立互动交流机制。崇州市人民法院通过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对行政机关工作发出司法建议或者通过崇州市法制办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或指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或通过协调方式将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
建立联席会议机制。联席会议分为固定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固定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两次。遇有临时性重要议题,崇州市人民法院与崇州市法制办任何一方均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建立宣传调研机制。共同加强对典型案例和重要的行政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宣传,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新典型案件和带有普遍性的涉法问题展开专项调研,及时形成研究成果,供市政府决策参考。
建立服务依法行政的创新机制。行政机关在制定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事项前,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中,积极听取法院的意见和建议。
阶段成效
良性互动有效促进依法行政
通过建立“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良性互动机制”,有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高执法能力和行政管理水平。
行政机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办事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崇州市注重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行政执法活动的规范化程度不断提升,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有所增强。
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带动整体法治环境改善的引领示范作用进一步凸显。对于崇州市人民法院通过行政裁判、司法建议等方式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崇州市政府均予以高度重视,今年对法院发出的2份司法建议全部及时回函,积极提出改进措施。在政府依法行政带动下,全市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正在形成。
行政机关积极做好应诉工作的意识进一步加强。崇州市政府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按照新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进行答辩、举证,出庭率达到%,无一起案件仅委托律师出庭应诉。
行政机关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进一步增强。行政机关更加注重从源头上预防行政争议的发生,不断提升依法依规依程序执法的水平。在行政争议发生后,行政机关主动纠正有缺陷的行政行为,或为当事人进一步畅通解决问题的渠道,争取当事人的理解,努力化解行政争议。
(作者单位:崇州市人民法院,本文原载《成都日报》月日第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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