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静,女,汉族,年1月出生,崇州市怀远镇人,大专文化,年6月至年3月任鸡冠山乡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马永彬,男,年4月生,汉族,鸡冠山乡人,大专文化,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月至年6月任鸡冠山乡党委委员,年6月至今任副局级干部。
经查,年至年,罗静利用担任乡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的职务之便,采取收取农户社保资金不上缴的手段,挪用社保资金余万元,主要用于个人购买住房、汽车等消费。
年2月,市人民检察院对罗静进行立案侦查。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年5月,鸡冠山乡政府给予罗静开除处分。
马永彬作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工作的分管领导,严重失职,对下属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致使分管的工作领域出现违纪违法问题。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年8月,马永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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