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正其,男,汉族,1964年1月生,崇州市怀远镇人,初中文化,200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7年9月至今任定江桥社区支部书记。
●黄娟,女,汉族,1984年8月生,崇州市怀远镇人,本科文化,200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3年12月至今任定江桥社区村委委员、村委会会计。
●邓红,男,汉族,1984年3月生,崇州市怀远镇人,本科文化,200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3年12月至今任定江桥社区主任。
经查,2014年5月,怀远镇定江桥社区居民委员会与四川省崇州市科辉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科辉建筑)签订村组道路硬化项目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村公资金项目),约定对本社区5、6、7组1400米道路进行硬化。工程验收合格后,定江桥社区在“村公资金专户”中转付科辉建筑全额工程款36.79万元。
2014年8月,定江桥社区又以此项目向市交通局申请“统筹城乡村组道路建设补助资金”22.1万元,并于2015年3月与崇州市广益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益公司)虚拟5、6、7组道路硬化承包合同。2015年4月8日,定江桥社区在“自有资金”账户中,将交通局下拨的22.1万元转付至广益公司。另查,定江桥社区支付给广益公司的22.1万元,实为路灯安装项目工程款,而非村道建设补助资金使用范畴。
杨正其身为村支部书记,黄娟身为村委委员、村委会会计,违反财经纪律;邓红身为村主任,履职不到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2016年8月,怀远镇纪委分别给予三人党内警告处分。
新闻推荐
本刊讯月日,崇州市集中开展《反恐怖主义法》宣传活动,提高群众防恐反恐法律意识,提高群众防范自救能力。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制作宣传资料、展出展板、LED滚动播放宣传片、现场讲解答疑等形式,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