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崇检宣记者郝飞)组织多名残疾人帮助他人暴力讨债,崇州市检察院近日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文某某。
3月14日,肢体残疾的犯罪嫌疑人文某某,受自家表亲谢某某(在逃)所托,纠集了在成都火车北站拉三轮的李某、王某某等10余名残疾人帮忙“扎场”讨要债务,到崇州市崇阳镇红桥村“四川精神残疾军人养老康复中心”施工工地项目部,对该工地项目部多名工作人员进行随意殴打,被打者与在场工作人员无一人还手。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此案参与人员全部为小儿麻痹症患者和肢体残疾人员,虽然犯罪嫌疑人文某某本身也是残疾人,但与谢某某相互伙同,组织多名残疾人无故滋事,将残疾人自身的安全置于危险之中,也对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严重破坏,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故检察机关对其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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