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土地激活 促农民增收
□人民日报记者 张忠 王明峰 张文
“职业经理人比我这老农会种田,把庄稼交给他们管理,省心!”“土地不再拴人了,儿子去打工,收入翻了一番多,安心!”“合作社财务公开,还有监事会,入股分红有保障,放心!”踏访四川崇州现代农业示范区,隆兴镇农民罗洪锦的一番话,透着对土地股份合作社的满满信赖。
老罗口中的合作社,全称为“崇州市杨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合作社”,4年前由隆兴镇黎坝村30户农民自主发起。
借鉴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合作社选举产生理事会和监事会,构建起“土地股份合作社+农业职业经理人”运行机制。理事会决策“种什么”,经理人负责“怎样种地”,生产成本由社员出资,收支和分配统一公示,接受监督。理事会同经理人签订经营合同,经营纯收入一般按1∶2∶7分配,即10%作为合作社公积金,20%作为职业经理人佣金,70%作为社员分红、实行按股分配。
探索几年,合作社显示出强劲活力。崇州全市已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361个,入股土地占全市耕地面积四成多;由1460名职业经理人领衔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初具规模。
去年,合作社水稻平均亩产568公斤,比农户入社前高出58公斤。伴随生产管理效率提高的,是用工减少、收入增加。以杨柳合作社为例,去年入社农户增至147户、入股土地增至506亩,社员全年每亩分红897元,户均增加工资性收入6000元左右。
今年3月,四川省委书记王东明在川东北调研时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四川农村改革的主攻方向是:以放活土地经营权为重点,创新农业经营体系,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业现代化水平。
改革善抓“牛鼻子”。如同“崇州探索”成为新型经营主体的生动样本,南充市“农民产业园”、内江市农业“建设—经营—转让(BOT)”模式……一批散发泥土芬芳的基层探索,扭住农民增收这根筋,激活土地经营权,为深化农村改革“开路架桥”。
创新农业经营体系,四川坚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不搞“一刀切”“齐步走”。今年9月召开的全省深化农村改革推进会上,省委再次强调,如何选择包括租赁、转包、入股、托管等在内的土地流转方式,不作统一规定,把决定权交给农民;从实际出发,支持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多种经营主体发展,“让农民直接、充分、持续受益”。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四川登记注册的农民合作社已近4.2万个,较上年底增长21%。各类农民合作组织覆盖全省近六成建制村,带动43%以上的农民增收致富。
(原载2014年11月28日《人民日报》)
(相关报道见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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