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
成果
四川崇州经过探索实践,初步形成以家庭承包为基础,以农户为核心主体,农业职业经理人、土地股份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三位一体的“农业共营制”模式。这有可能是促进我国农业经营方式转型的重要突破口,也昭示着我国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的重要方向。
探索
解决“谁来种田”和“科学种田”问题
崇州作为成都的农业大县和粮食主产区,近年来农业发展面临的问题和矛盾,基本上是全国的一个缩影。自2010年起,经过4年多的探索试验,崇州初步形成以家庭承包为基础,以农户为核心主体,农业职业经理人、土地股份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多元主体共同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其基本特征为:
第一,创新培育机制,建立农业职业经理人队伍。崇州实践表明,农业职业经理人有效解决了“谁来种田”和“科学种田”问题。与农户家庭经营相比,由职业经理人经营的水稻种植平均每亩增产10%,生产资料投入与机耕机收成本下降15%。
第二,尊重农民意愿。崇州市运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按照农户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原则,引导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资折股,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形成土地规模经营。合作社与职业经理人、农户之间主要实行除本分红的分配方式,即除去生产成本之后,剩余纯收入按1:2:7比例分配,形成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
第三,强化社会化服务,建立“一站式”服务超市。崇州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组建综合性农业社会化服务公司,整合公益性农业服务资源和社会化农业服务资源,搭建农业技术咨询、农业劳务、全程机械化、农资配送、田间运输、粮食代烘代贮等“一站式”全程农业生产服务平台。
成果
多元主体“共建、共营、共享、多赢”
崇州的探索,实现了多元主体的“共建、共营、共享、多赢”。
第一,农业经营主体的“共建共营”。一是破解了当前土地细碎、经营分散难题,实现土地的集中连片和规模经营,有效解决“种怎样的田”问题;二是土地经营的决策权控制在农户手中,确保耕地不撂荒;三是吸引一批外出青壮年返乡创业,有效解决了“谁来种田”、“如何种田”以及科学种田的问题。
第二,经营收益的“共营共享”。一是农户在扣除生产成本后能获得70%的剩余纯收入分红;二是农业职业经理人享有超产部分20%的佣金、规模经营的政策性奖励及城市社保;三是土地股份合作社提取超产部分10%的公积金,享受相应的专项政策扶持,促进壮大集体经济;四是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通过承接农业生产性服务的外包来获得业务收入与服务规模经济。此外,广大农民能够从对小规模分散经营的依附中解脱出来,2012年和2013年全市新增外出农民工分别达到11.78%和12.98%。
第三,经营目标的“共营多赢”。农民走出小农经济,参与社会化分工,且仍然是农业经营决策的真正主体;合作社通过经营计划与社员监督,规避了合作风险,提高了共同经营的稳定性与可持续性;职业经理人实现创业增收;社会化服务组织实现农业从土地规模经营转型为服务规模经营。与此同时,探索使耕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粮食生产能力得到加强、农民权益得到保障。
综合而言,崇州探索实践形成“集体所有、家庭承包、多元经营、管住用途”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具有重要的改革创新意义,对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有重要启示,值得深入研究。(原载经济日报5月13日1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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